7月9日上午,四川南充一高层住宅25层厨房起火,消防部门紧急出动4台消防车前往灭火,但在消防通道上遇到乱停放的私家车,交警通过多种途径联系,仍有车主未来挪车。于是,一台消防车蹭开挡住去路的私家车,保证了后方救援车辆能够经过。从现场视频看,事发路段多处有“该通道为消防通道,门前禁止停车”的标志,一辆银色轿车被蹭开 后车尾部有划痕和小幅度凹陷,一辆红色轿车车头已经被撞烂,路人纷纷拍照叫好。
@杂吻家:平时没有火灾,但不代表消防通道不重要。一旦失火出事了,消防通道又被阻挡,这时候想起消防通道的重要性,又有什么意义呢?消防通道,就是要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畅通,就像我们的消防员一样,全天24小时肩负着救火的职责任务。消防通道和消防员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挡住了消防通道,就是在阻挡消防员救火,就是在增加火灾的危险性。在消防通道上增加提示牌的同时,要对擅自停在消防通道上的车辆采取措施,尤其是对发生火灾时还置若罔闻的车主,要加倍处罚。任何事,任何困难,都不能拿生命财产开玩笑。
我们的城市是不是也存在这样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千万不要认为不是发生在自己的身边,就觉得在消防通道上停几次车没有什么关系,一旦发生了,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如果哪天是自己家失火了,又是自己的车辆在占着消防通道,是不是还能这样置若罔闻!
@郁树银:看完新闻,不但不为被蹭的车辆感到惋惜,反而是感到一种畅快淋漓。真该为这可爱的消防战士点赞:这车蹭得好!有很多的素质低下的司机,公共的大马路就跟自己的家一样,在路上违规停车都不脸红,给行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谁都知道水火无情,自我感觉,消防车为了抢险,而去把违规停放的车辆蹭开,这就是最正确的选择。虽然把违规的车辆给撞坏,但还应该罚车主的款,让他们长长记性,让他们为违停付出该付的代价!
@临沂五中王世卢:消防通道是救援的生命通道。遗憾的是,因业主车辆日增,私家车侵占消防通道的现象多有发生;尤为严重的是,个别物业公司为利益所驱,竟把车位划在消防通道上,致使占道“合法化”,这是极大的隐患。如遇紧急情况(如南充楼房起火),消防车撞违停私家车,不但不用负任何责任,还应追究车主之责。南充之事提醒我们,随时清查违停占道,是不可忽视的日常工作。
@张贵峰:南充消防部门的这一做法,看似简单粗暴,但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角度来看,都完全合理合法。
在争分夺秒、十万火急的消防救援事态下,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堵塞实乃一种“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恶劣行为,不仅关乎消防救援行为,更关乎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这种情况下,为了尽快赶往火灾现场,尽可能减少火灾损失,消防车强行“撞开”堵路车辆,既是不得已的选择,也是十分合理必要的做法。
而从法律角度来审视,“消防车怒怼私家车”的合法性,同样显而易见且毋庸置疑。消防救援车“撞开”堵路车辆,实际上既是依法履职行为,也是合法“紧急避险”行为,而据相关法律,实施紧急避险行为是无须承担法律责任的。如《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均明确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另一方面,就被撞私家车来说,其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妨碍了消防通道的畅通,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消防法》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于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通行……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在“非法占用消防通道”“拒不避让特种车辆”现象十分普遍的当下,上述“消防车怒怼私家车”事件,无疑具有警示价值,不仅能对一些私家车主产生警示作用,对全社会也具有普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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