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凌晨,市民杨某某因道路中间的护栏挡住了他回家的捷径,竟采用手推、脚踢的方式对其进行破坏。昨(19)日,记者从顺庆区公安分局西河派出所获悉, 最终杨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赔偿损失3500元。
当天凌晨, 杨某某搭乘朋友的电瓶车准备回家。 在经过城北汽车站附近时, 由于马路中央有护栏,为了抄近道,杨某某准备将护栏拉开,第一次拉开后,电瓶车勉强过去了。趁着酒意,杨某某又马上折转回去, 再次对护栏进行破坏, 当时杨某某的朋友对他进行了劝阻,但杨某某完全不听。
据西河派出所民警介绍,他们赶到现场后, 发现有12米左右的护栏已经被破坏, 两名男子仍在原地。
“随后我们将他们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杨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办案民警如是说。
据悉, 杨某某最终被行政拘留10日,并赔偿相关损失3500元。
南充晚报记者 陈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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