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春华)7月9日,记者从市政府办获悉,《南充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日前正式出台。《方案》指出,南充市计划用9年左右时间,通过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提高农业用水保障效率和使用效益。
按照《方案》要求,南充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分两个阶段推进:2017年至2020年,在全市水利设施状况良好、农田水利设施投入较大的大、中型灌区和部分条件较好的小型灌区,率先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其他中、小型灌区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到2025年末,基本实现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
《方案》主要包括五大方面工作: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工程基础,主要包含配套供水计量设施、完善农田灌溉工程体系、推广节水技术和措施;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主要包括合理制定农业用水控制指标、明确农业初始水权、建立水权交易制度;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主要包括分级制定农业水价、探索推行分类水价、逐步推行分档水价、完善定价调价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主要包括实行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建立农业节水奖励机制、明确奖补资金来源;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包括健全农村基层用水组织以及深化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记者注意到,关于“分类”“分档”水价,《方案》规定: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要高于其他用水类型,粮食作物用水价格应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应达到完全成本水平;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以定额内用水量作为基准,按照“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促进农业节水,保障供水工程能够维持基本运行。
此外,考虑到农民的承受能力,《方案》在“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部分中要求,各县(市、区)制定具体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总的原则是“定额内用水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和“有利于调动农民参与改革及节约用水的积极性”。定额内用水不增加负担,超定额用水不予补助。
据悉,《方案》明确精准补贴对象为:在定额内用水的种植粮食作物的不同规模的农民用水户、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依法设立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等用水主体,小型灌排设施和配套计量设施的管护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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