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然)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丁某不仅不履行还款义务,反而玩起了“失踪”。8月20日,记者从南部县人民法院获悉,由于丁某去向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并予以公开曝光。迫于压力,丁某主动来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苟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5年8月,丁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南部县向阆中市方向行驶,行至南部县五面山村某路段时,在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苟某驾驶的普通两轮摩托车时,造成两车相撞,导致苟某颅脑损伤致使神经功能障碍。2016年12月,南部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丁某向苟某赔付120808.4元。
判决生效后,丁某迟迟不肯支付赔偿款。随后,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丁某外出务工,去向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僵局。随即,执行法官将丁某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消费,并通过“失信大曝光”将其照片、失信信息在县城LED显示屏、车站广场、“南部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开曝光。
7月下旬,丁某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称他的亲朋看到消息后,纷纷询问此事,他感到十分丢脸。他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请求将他从失信名单移除。
8月5日,丁某与苟某一道来到南部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丁某一次性支付苟某赔偿款90000元,苟某自愿放弃对余款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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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部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