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患者杨某某反映称, 其在南部购买的医保,生病后到仪陇县仁和胃肠医院(民营医院)住院治疗,现两县均不报住院费用,希望协调解决。昨(18)日,记者从南充网上信访投诉服务平台获悉,南部县医疗保障局表示,该患者未严格遵守分级诊疗制度,没有转诊手续擅自到县外民营医疗机构就诊,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应不予报销医疗费用。
经南部县医疗保障局组织调查核实,杨某某常年居住在南部某乡农村,在患支气管肺炎时未选择县域内就近就医,也没有在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的情况下, 于2019年7月19日自行到县外民营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时,收治医生已向其讲明该院属于南充市基本医保定点机构,必须遵守总额控费的政策,出院无法及时结算报销。但杨某某仍然要求在该院住院至7月23日, 产生医疗费用1740.8元,出院时未得到及时结算报销。
“你未严格遵守分级诊疗制度,没有转诊手续擅自到县外民营医疗机构的就诊,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应不予报销医疗费用。鉴于你生病住院的实际情况,在你充分认识到分级诊疗就近就医的医保政策规定之后, 我局将按规定给予处理。”日前, 南部县医疗保障局给杨某某的答复意见书中表示, 县外民营医疗机构未严格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规定, 将不属于急诊或常住本县的外地参保人员收治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支付。
南充晚报记者 徐朝江 特约记者 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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