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部县一男子,与女友分手后又想复合,遭到对方拒绝,便产生了同归于尽的想法, 在对女友持刀行凶后又挥刀自杀。昨(11)日,记者从南部县人民法院获悉, 两人经抢救后均脱离生命危险, 日前该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一树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刘一树与蒋秀珍均住在南部县某乡。2005年, 二人在村里举办酒席后,便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10多年来,感情一直很稳定。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渐渐产生嫌隙。2017年8月, 双方经村委会调解后, 蒋秀珍补偿刘一树17000元钱,此后双方便分开生活。
没过多久刘一树后悔了, 多次找到蒋秀珍求和,但是均遭到拒绝。多次打击后, 刘一树恶念顿生。2017年9月8日中午,蒋秀珍在屋后干农活,刘一树骑着摩托车来到旁边的田埂上,再次要求复合,蒋秀珍一口回绝, 刘一树便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向蒋秀珍刺去。一场厮杀后,蒋秀珍的胸口、颈部等多个部位被刺伤。蒋秀珍拼命吆喝,惊动了邻居文娘。文娘急急忙忙赶来, 看见蒋秀珍被刺伤后,立即呵斥刘一树,随后周边的邻居也陆陆续续赶到现场, 刘一树见状骑上摩托车逃走了。
村民们赶紧拨打110和120,蒋秀珍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刘一树并没有准备潜逃,而是回到了自己家中,拿了一把菜刀跑到房后的树林里, 将自己的头部砍伤。当地派出所民警经侦查后,在房屋外的山坡上将刘一树抓获归案。
经鉴定,蒋秀珍左侧脸部、颈胸部、左手第3、4、5指节等部位所处锐器伤,累计长度达17.3cm,其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南部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一树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刘一树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日前,该院依法判处刘一树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文中均系化名)
游弋 南充晚报记者 何显飞
新闻推荐
南部县人民医院远程指导乡镇卫生院会诊四川远程医疗工作获国家卫健委高度评价家庭与生活报讯(记者魏相明王厚军/图)近...
南部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部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