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平大莉和杨张尧将位于南部县南隆镇城郊五里小区1-1、2-1和3-1号房产证号为20100618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特此公告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平大莉(身份证号码:232103197508040128)和杨张尧(身份证号码:51292219741114879X)向南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内向南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我中心将依法办理遗失补证手续。
南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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