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部农商银行大河分理处、窑场分理处装修工程已具备建设条件,项目业主为四川南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南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青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大河分理处装修项目,二标段:窑场分理处装修项目。
2.2建设地点:南部县大河镇、窑场乡。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
2.4工程控制价金额:大河分理处装修控制价440093元(其中暂列金14154元),窑场分理处装修控制价316710元(其中暂列金8550元)。
2.5计划工期:大河40历天、窑场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网点装修公司名单”内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部县草市街91号二楼2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售价400元。
4.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与省联社签署的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文件须盖公司印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9时,地点:四川南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5.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充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南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部县金葫路10号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817-558179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青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部县草市街91号二楼202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882302018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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