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首 南充晚报记者 雍宏伟
10月18日,记者从南部县人民检察院获悉,严厉惩治侵害妇女犯罪,依法对侵害妇女的犯罪案件进行快捕快诉,三年来,该院批捕以妇女为犯罪对象的案件187件254人,起诉以妇女为对象的侵财性犯罪267件344人,故意伤害案91件145人, 性侵案件77件106人,组织、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27件45人, 其中贫困妇女被害人15件15人。
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妇女犯罪
对严重侵害妇女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同步监督和引导侦查。 三年来,该院提前介入侵害妇女犯罪案件83件115人,监督立案5件5人。对量刑畸轻和无罪的判决依法提出抗诉。提出抗诉8件8人,均被法院改判。监督公安机关、法院追回妇女被害人经济损失60余万元,并及时返还被害人,其中为贫困妇女追回经济损失2.5万元。全力维护妇女民事权利,加强对以虚构债务、伪造担保、虚假诉讼等方式侵害妇女民事权利案件的监督,支持受害人起诉8件,提请抗诉5件。
法治宣传提升妇女维权意识
该院组建“虹姐姐”法治关爱专业团队, 从事妇女维权工作。 今年来,该团队到贫困村开展法治宣讲7次, 到侵害妇女犯罪案发地开展法治关爱活动9次,发现侵害妇女案件线索3件;拓展宣传平台“扬妇权”,在农村增设法律知识宣传栏目,提升妇女的维权意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留守妇女代表等200余人次,开展“心系留守姐妹”、“关爱空巢老人”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入推进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建立长效机制“保妇权”,以每年4月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月” 活动为载体, 到乡镇、社区开展座谈活动,听取各界代表对检察机关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见和建议。三年来,收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意见50余条。
整合内外力量创新保障机制
今年4月,该院制定《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以规范性文件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对犯罪原因、民事赔偿和损失挽回、家庭和就业情况、隐私保护情况、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因刑事犯罪致伤、致残、致贫的妇女,由案件办理检察官定期进行跟踪联系,帮助其解决生活、就业、子女就学等困难;结案后,案件承办检察官要及时对妇女被害人进行回访,掌握案件对被害人及其家庭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7月, 该院联合外部力量与县妇联会签《关于加强刑事涉案妇女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 围绕妇联保障妇女权益的主体作用,拓展刑事涉案妇女的社会救济渠道,增强司法救助保障妇女权益的社会作用; 开展“检妇共建”活动,在妇联设置法律服务岗,实现信息共通共享,搜集线索,对怠于履行职责的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实现“嵌入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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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姐姐”团队回访、慰问交通肇事案被害妇女
近日, 南部县人民检察院“虹姐姐” 妇女维权团队成员与县妇联工作人员组成慰问小组, 对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妇女进行回访、慰问,并向被害人送上慰问金。
为保障被害妇女权益, 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慰问组一行4人,前往被害人蒲某某住处进行案件回访, 了解近况并送去关怀。办案检察官介绍,被害人蒲某某系环卫工人, 在事发路段进行环卫作业时被一辆轻型卡车撞成重伤。 该院公诉科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蒲某某因受重伤,无法继续工作。经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检察官除了办好案,还要对被害人蒲某某进行帮扶。
在被害人蒲某某家中,慰问组成员对蒲某某及其家属进行了心理疏导和情感开导。在了解到实际困难后,该院将尽快启动被害人司法救助机制,积极为蒲某某争取相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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