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然)日前,南部县的罗女士接到“儿子”的来电,称酒驾撞人需要一笔钱赔偿。陆续向“儿子”汇去58200元钱后,罗女士才发现上当受骗。9月23日,记者从南部县公安局获悉,在广东警方的协助下,该局刑侦大队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任某、江某、黄某抓获,缴获作案手机2部、银行卡6张。目前,3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24日上午9时许,南部县保城乡罗女士接到“儿子”的来电。电话中,“儿子”称酒驾把人撞成粉碎性骨折,让罗女士汇8000元钱支付医药费和罚款。闻讯后,罗女士赶到银行,给“儿子”汇去8200元钱。钱汇出后不久,“儿子”又来电话称,8200元钱只够交罚款,还需 10000元支付伤者医药费。随即,罗女士立马又将存折上的10000元钱汇去。当天中午12时许,“儿子”再次打电话,称被撞者伤势严重,还需要20000元医药费。想到“儿子”在外闯了祸,罗女士将自己剩余的30000元存款和借来的10000元现金一起汇了过去。此后,“儿子”再也没来过电话。当天下午5时许,罗女士通过电话将此事告知了女儿,并让女儿帮助一下“弟弟”。女儿听闻后,立即反应过来母亲遭遇了诈骗,于是立即联系南部县的朋友,将母亲带到派出所报了案。
由于案情重大,南部县公安局升钟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将案件移交给南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随即,南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对案情进行分析、调查。办案民警调查后发现,蓬安籍女子江某、男子任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正当办案民警准备对任某、江某实施抓捕时,却发现两人已到达广东。在广东警方的协助下,民警于9月6日成功将任某、江某及另一名青年男子黄某抓获,并在3人居住的出租房内查获作案手机2部,银行卡6张。经突审,任某、江某对诈骗罗女士一事供认不讳。据任某交代,他与江某是情侣,在骗取罗女士58200元后,因害怕被警方追查,遂带着江某到广东。后又邀约黄某到广东一起诈骗。据悉,目前,嫌疑人任某、黄某、江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唐甜“从小家里的长辈就教育我一定要诚实、诚信,绝对不能为钱而损坏自身的品德。”记者见到杨海时他刚刚跑完长途客运,这个朴实的男子是四川南充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仪陇分公司的一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