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南充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预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2〕21号)要求,按照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度市(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川委责办〔2014〕1号)安排,为扩大群众参与,强化群众监督,增强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客观性,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南充市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进行民意调查。民意调查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民意调查专线号码为“(028)12340”。
希望南充市接到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电话访问的干部群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接受电话访问,客观准确对南充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评价。
现将《2014年度南充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予以公示。
中共南充市委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31日
2014年,南充市党政领导班子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1至9月,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67亿元、同比增长7.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32元、同比增长11%,农民人均现金收入6449元、同比增长12.7%。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落实主体责任。市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市委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召开4次常务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市纪委全会、市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全面安排部署,将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为6个类别76项任务,每项任务明确一名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一个牵头单位抓落实。将党委的主体责任细化为41项,纪委的监督责任细化为17项,建立了定责明晰化、履责常态化、巡责长效化、考责绩效化、追责制度化的“五责五化”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带头执行党的纪律,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签订承诺书,与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常委带队约谈了9个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及10个市直部门主要领导、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落实监督责任。市纪委切实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协助市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开展知识测试,组织签订承诺书,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约谈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45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就落实“两个责任”接受专题访谈。关注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各县(市、区)及时调查处理并向群众公示。开展纪委委员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开展述责述廉,全市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部进行了述责述廉,其中2个县(区)、4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开展“一案双查”,17人因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强化履职保障,突出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主业,合理设置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室增加至5个,监督执纪机构增加至11个,监督执纪机构和人员分别达到 73.3%和76.7%;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片区协作组的监督作用,督促市直各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增配市直部门纪检组副组长24名;强化村(居)监督组织建设,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3人。
(三)强化纪律建设。市委坚决贯彻执行省委关于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政令畅通。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特别强调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在政治原则、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维护改革发展大局。针对袁菱、邹平、杨建华案,及时召开会议,督促各级党组织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从严教育管理干部,向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提出了“讲政治、讲规则、敢担当、作表率”的纪律要求,落实了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具体事务的纪律规定。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确定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46项具体工作任务,每项任务落实一名市委常委牵头抓,坚决杜绝抓作风建设图形式、走过场。
二、推进正风肃纪,引领作风持续好转
(一)领导带头示范。市委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以上率下做示范,整体联动转作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149次。36名市级领导分别联系1个县(市、区)、1个乡镇(街道)、1个村(社区)、1至2户贫困户,做好联系服务、扶贫帮困、排忧解难等工作。全市领导干部接访3210批8193人次,其中,市级领导接访165批480人次,包案化解信访问题32件。各级党员干部与群众结成帮扶对子5.5万对,化解矛盾纠纷1.1万件,解决民生难题1.8万件,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开展专项整治。整治文山会海,市委、市政府会议、文件同比下降49%、38%。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清理撤销市级表彰项目或擅自跟进省上扩大范围的表彰活动119项,撤销越权表彰项目2个,停止全市性表彰活动1个。整治“一票否决”、节庆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考核不再设置“一票否决”指标,取消3个节庆活动。整治政绩观不正确问题,调整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新增政府债务等指标,提高生态保护、社会事业等指标权重。清理奢华浪费建设,未发现建豪楼、造地标以及违规建设培训中心等行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市“三公经费”预算同比下降12.6%。治理收受“红包”、礼金,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礼金680余万元。整治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以及违规发放钱物,纠正违规购买购物卡、违规发放钱物行为6起。整治党员干部“走读”,17人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清理干部“吃空饷”1016人,清退处理364人。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处理4名党员干部。清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涉及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55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66人。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24名县级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查处3起违规行为。严禁公款旅游,查处案件3起,处理6人。1343名市管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对5名市管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清理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4.5万平方米,拍卖2辆超编车、4辆超标车,停建楼堂馆所项目12个。狠刹会所中的歪风,严禁侵占公园绿地、名胜古迹、景区等公共资源开设会所。开展会员卡清理,全市69659名党员干部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三)严格执纪监督。市纪委每季度组织监督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及开展正风肃纪情况进行抽查,将163个具体问题反馈到被检查单位,督促整改。对市直182个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涉及资金2.38亿元。各县(市、区)纪委对辖区范围内的部门(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市县两级组织专项督查组,对滥发钱物、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进行暗访督察。市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四风”典型案件25起,对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
三、坚持民生至上,维护发展稳定大局
(一)倾力改善民生。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工作重心,大力实施就业促进等十项民生工程及西充河流域综合治理等20件民生实事,推进145项民生项目,全年民生支出占整个公共财政支出的70.3%,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最大程度惠及于民。实施百姓安居工程,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6500余套、旧城危旧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8.7万余套、农村危房改造2万户。妥善安置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6.4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2600余人。在全省率先整合新农保和城市居民保险,率先建立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制度,成功推行城镇医保付费制度改革和居民门诊统筹,实现市内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互认。大力实施扶贫开发“五大工程和一大行动”,实现29.7万人脱贫解困。完成全市28万余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工作,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55元上调到60元,涉及群众106万人。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分别由原最高封顶16.5万元和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和12万元。
(二)坚决维护民利。在全省率先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推进123456公共呼叫平台建设,启动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平台,设立并联审批集中受理中心,设立便民服务中心417个、便民代办站5561个,促进了信息公开透明,方便了群众办事。专项检查全市2012年、2013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政策执行情况,落实了计生奖扶、特扶、独生子女父母等奖励资金。清理城乡低保,清退低保对象48288人,新增低保对象35150人。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75件,处理处分教师42人,清退违规收费201万元。开展医疗收费、医疗秩序专项整治,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1.4亿元。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1122件。整治乱收费、乱涨价、乱摊派,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件,涉及金额200余万元。开展扬尘、焚烧秸秆、机动车尾气、燃煤及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受理群众投诉770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起。解决群众信访诉求,清仓化解信访积案,集中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办理省上交办信访积案难案4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92件,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501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办好“阳光政务热线”,35个部门(行业、单位)与335名上线群众互动,解决具体问题257个。
(三)优化发展环境。突出“快”和“实”的工作基调,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项目推动等重点工作开展效能督察,挂牌督办150个市重点项目及30个重点推进项目,效能问责单位5个,效能告诫、效能问责10人。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市本级仅保留行政许可项目67项。清理市本级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取消了9个部门15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涉及的15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合并了14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涉及的18项中介服务事项,修正了24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涉及的44项中介服务事项。设立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5个、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40个,受理投诉602件,协调解决问题249件。开展“媒体问效·回头看”活动,督察2013年软环境测评中排名后3位的县(区)、排名后10位的市直部门以及和群众生活联系紧密的21个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予以公开曝光。针对“庸懒散”行为,开展“治理中梗阻·优化软环境”专项调查评价,向34个单位反馈了意见。清理闲置土地162宗、面积5191.38亩,低效土地107宗、面积4058.82亩,新增收益15亿元。加大责任事故追责力度,90余人因猫儿山垃圾处理场溃坝事故、病死猪肉事故等受到责任追究。
四、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腐败案件
(一)加大办案力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检察等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1至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信访举报1688件(次),初核564件、立案479件,同比分别增长12.8%、25.4%,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0件177人,其中贪污贿赂98件141人,渎职侵权案件32件36人。重点查办“四风”问题案件130件,15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64件,7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严肃查处了市农科院原党委书记、市农牧业局原党组成员廖永国、市金融办原副主任米泽广、市公交公司原董事长罗涛、仪陇县原副县长陈鹏贪污受贿案、南部县海天云鼎楼盘违规开发案、顺庆区搬罾镇杨世坝村党支部书记杨永态等人私分农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营山县白塔征地拆迁窝案等典型案件,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
(二)提升办案能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责,统筹执纪执法机关力量,强化协作配合,市纪委移送案件线索12条、移送案件6件,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向市纪委移送案件线索24条、移送案件8件,各成员单位配合市纪委办案68次。审计机关突出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的审计监督,加大查处各类违纪违法和经济犯罪案件力度。建立办案人才库,有效解决办案人才匮乏的问题。强化办案安全风险评估,切实保障被调查人和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推行案件审理集体审议,防止定性量纪出现偏差。
(三)发挥治本功能。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精心选择重大典型案例,开展新闻发布,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在蓬安县、市安监局、市公交公司等案发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案情、剖析原因,督促建章立制。制作招投标领域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自掘的陷阱》,在廉洁南充网适时公布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
五、注重关口前移,拓宽源头预防路径
(一)强化宣传教育。整合宣传力量,挖掘教育资源,多渠道、多途径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在“廉洁南充”网、“微博南充”、南充网络电视台等平台以及“正风肃纪进行时”、“廉政视点”等专题(栏)集中宣传反腐倡廉成效,邀请中省纪委领导、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专家为市委中心学习组作廉政报告,利用“嘉陵江清风讲堂”、“道德讲堂”宣讲廉政知识,展播优秀廉政公益广告6000余次,展出2000幅廉政文化剪纸作品,打造三国廉政文化长廊,巡演川剧《文建明》30余场,展播《天上的菊美》、《焦裕禄》等先进事迹电影,向各级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50万条,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督促党员干部知廉。对4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约谈45名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试点推行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知识测试,督促党员干部学廉。建设警示教育基地、关爱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参观,督促党员干部守廉。
(二)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县(市、区)党委政府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建设,梳理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摸清权力底数,厘清职权边界,适当分解和科学配置班子成员权力,防范权力过分集中。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在南部县试点探索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督促党委全面履责、科学行权、公正用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成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电子政务大厅、电子监察平台和“一站式”网上审批系统,公布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实名推荐县级领导干部、买官卖官问题“特别监督档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沟通等制度,实行“带病提拔”问题责任倒查机制,强化对选人用人全过程的监督。推行工程建设“四制”(即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施工管理合同制、工程建设监理制)管理,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廉洁高效实施。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建设,整合市国家投资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土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职能,实现“四中心合一”,交易项目1240个,涉及资金87亿余元,节约资金7.3亿余元。创新基层党建机制,在乡镇推广“文建明工作法”、在村级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在社区健全民生事项意见收集、公开听证、党员审议、群众决议的民主决策机制。
(三)注重长效管理。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针对薄弱环节,从现有制度入手,科学推进制度创新,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系统完备、长效管用的制度机制体系。抓好市委常委班子31项制度建设,市政府领导班子31项制度建设。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管理、重点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差旅费管理、培训费管理、大型活动统筹管理、公务卡使用管理、节庆论坛管理以及加强调查研究、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精简文件简报、行政审批项目办件规则、低保动态调整办法、商业预付卡“三项制度”等一系列长效管理制度,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注释:
1.“一岗双责”:一个地方、部门、单位负责人在对业务工作负责的同时,又对所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
2.“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两个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4.“一案双查”: 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 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5.“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6.“三公经费”: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7.“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8.“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一监督”即村监委会监督。
9.商业预付卡“三项制度”: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及限额发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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