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
污
染
类
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1 X5 10 00 02 01 81 11 00 04 8
南充市顺庆区西湖街市场旁景上云天小区“王烧烤”通宵营业,噪音大,污染环境,对小区住户影响大。南充市大气,噪音
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王烧烤”通宵营业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专班组对“王烧烤”三轮车现场检查,未发现车上有任何食材、炊具。约谈车主王某,其本人称之前确实经营流动烧烤摊,但2017年全面取缔露天烧烤后,再未经营烧烤。走访询问小区物业人员、周边居民和社区人员共4人,均证实王某未在小区经营烧烤。
2.关于噪音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据王某陈述,11月7日晚老家来人看望他生病住院的父亲,由于人多他家坐不下,遂在楼下搭桌喝茶聊天,因时间较长声音较大,影响到周边居民休息。属实
责任领导:顺庆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任洁平;责任单位:顺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顺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何良永、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主任吴华伟。
2018年11月11日上午,顺庆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任洁平率顺庆区城管局、东南街道办工作专班组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责成东南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实行长效监管,严防流动烧烤反弹;已督促王某于2018年11月11日将印有“王烧烤”字样的三轮车移走。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督促景上云天小区物业强化小区巡查、认真落实管理制度,杜绝小区业主夜间在小区内大声喧哗,影响小区内其他业主的休息。无2 X5 10 00 02 01 81 11 00 04 6
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工业园潆华小区34栋1单元5楼等几处住户在自家阳台外饲养鸽子,白天夜晚鸽子鸣叫声影响周边住户的安宁和休息。鸽子可能携带的病毒对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隐患。之前向环保督察组、市长热线投诉过,网络上也进行了曝光。网络反映后,街道、社区回复饲养鸽子的住户同意尽量不去惊扰鸽子,待新住房装修好后就搬家。可现在已经快一年了,鸽子却越养越多,噪音越来越大。南充市噪音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该小区34栋1单元5楼502业主刘某某饲养信鸽11只,饲养在其房屋阳台处,所占面积约2平方米。该业主自去年至今总共饲养了11只信鸽,主要用于比赛,并且不定期对圈舍及信鸽进行消毒处理,但在外确实能听到鸽子的叫声,此问题之前居民也反映过,当时业主也承诺在今年下半年待比赛完后就搬离至乡下饲养。属实
责任领导:顺庆区委副书记尹成平;责任单位:顺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顺庆区农牧业局、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顺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何良永、顺庆区农牧业局局长曹明、南充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主任张洪英、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主任何杰。
2018年11月11日,顺庆区委副书记尹成平带领区城管局局长何良永及区农牧业局、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华凤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工作专班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关于反映饲养鸽子噪音扰民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区城管局依照简易程序对饲养鸽子的刘某某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00元的行政处罚(南顺城执YH责改〔2018〕第111101号)。
2.整改情况:一是限期进行整改。针对刘某某饲养信鸽噪音扰民的行为,顺庆区城管局于2018年11月11日对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刘某某已于2018年11月11日将家中饲养的11只信鸽全部搬离至乡下,同时对周边环境进行了彻底的清洗和消毒,并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今后不再在此处复养鸽子。二是抽样进行检测。顺庆区农牧业局已于2018年11月11日对信鸽进行抽样检测,2018年11月12日对粪便进行采样检测,最终结果显示为“该住户养殖的信鸽不存在禽流感”。三是加强日常巡查。顺庆区城管局对小区内居民进行了环保意识的宣传,并将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周边环境干净。同时,顺庆区城管局将与华凤街道办、小区物管和当地社区不定期地进行综合整治。无3 X5 10 00 02 01 81 11 00 06 1
南充市凤鸣路18号君汇上品二区(君临)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业烟道的商住楼开设餐饮。15栋底商无独立烟道,私自改建烟道致油烟通过下水道排放,厨房的换气扇直接往小区和地下车库排放,油烟导致15栋、2栋周围和地下车库油烟滚滚,15栋底商鸿社麻辣烫、简阳黑山羊、鼎味全凉卤店、凉拌鲫鱼、1栋七八九火盆烧烤等餐饮开在居民楼下。餐饮、烧烤长期占道经营,喧哗吵闹、喝酒划拳、露天烧烤、吃夜宵至凌晨,噪音扰民、恶臭、油烟大味道重,垃圾乱堆放,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南充市噪音,大气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南充市凤鸣路18号君汇上品二区(君临)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业烟道的商住楼开设餐饮,15栋底商无独立烟道,私自改建烟道致油烟通过下水道排放,厨房的换气扇直接往小区和地下车库排放,油烟导致15栋、2栋周围和地下车库油烟滚滚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楼盘在建设时没有规划建设专用商用烟道。15栋楼底“凉拌鲫鱼”油烟经净化后向小区排放,15栋、2栋及地下车库入口受到油烟影响;位于15栋楼底、已停业的“幺妹烧烤店”将烟道接入地下车库的排风通道内;15栋“鸿社麻辣烫”、“黑山羊羊肉汤锅”、“鼎味全凉卤”与1栋的“七八九火盆烧烤”油烟经净化后通过烟道排入地下管网。
2.关于15栋底商“鸿社麻辣烫、简阳黑山羊、鼎味全凉卤店、凉拌鲫鱼、1栋七八九火盆烧烤”等餐饮店开在居民楼下,餐饮、烧烤长期占道经营,喧哗吵闹、喝酒划拳、露天烧烤、吃夜宵至凌晨,噪音扰民、恶臭、油烟大味道重,垃圾乱堆放,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5家餐饮店存在占道经营现象,就餐人群存在噪音扰民和乱扔生活垃圾现象,该处存在垃圾桶数量少、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临时堆放散发异味等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作鸿;责任单位:南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顺庆区人民政府;责任人:南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陈斌、顺庆区人民政府区长蒲鹏程。
2018年11月11日—13日,南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涂健召集市工商局、市房管局、顺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及案件经办人员召开了信访办理工作会,专题研究该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明确了办理工作责任和办理时限等要求,并会同相关人员及时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一是责令顺庆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对5家餐饮店无专用烟道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2018年11月18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将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凉拌鲫鱼”和“七八九火盆烧烤”已于2018年11月14日自愿停业整改。二是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鼎味全凉卤”餐饮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嫌无证从事食品经营行为已于2018年11月11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川食药罚南顺责改通〔2018(华凤0251)号〕),责令立即停业整改。“鼎味全凉卤”已于2018年11月13日停业整改。三是顺庆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已于2018年11月12日对15栋“凉拌鲫鱼”经营店厨房向外排烟孔、15栋原“幺妹烧烤店”接入地下车库排风通道的排烟孔进行封闭。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一是顺庆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已于2018年11月12日对5家餐饮店占道经营和垃圾乱堆进行集中整治,责令餐饮店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包环境卫生、包容貌秩序、包绿化管护、包立面整洁、包文明倡导)制度。二是责令顺庆区城管综合执法局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管理责任,安排执法人员在经营高峰期进行重点巡查,确保该处秩序规范、街面整洁(整改期限:长期坚持)。三是“佳兆业南充君汇上品物管服务中心”已于2018年11月12日增加了该处垃圾桶数量,调整设置了垃圾桶摆放位置,对该处进行了彻底清扫,对存量垃圾进行了彻底清运。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顺庆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对各餐饮店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巡查“门前五包”制度落实情况,同时督促“佳兆业南充君汇上品物管服务中心”对该处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2018年11月15日,南充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对顺庆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华凤城管中队联系领导(正科级干部)王雪民、顺庆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华凤中队中队长郑强军进行了提醒谈话。4 D5 10 00 02 01 81 11 00 03 7
南充市阆中市思依镇任家河是自然河流,被人承包,现在拿网养鱼,生态环境和水质都受到破坏,岸边垃圾很多。南充市
水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思依镇任家河是自然河流,被人承包,现在拿网养鱼,生态环境和水质都受到破坏”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1)经查,思依镇任家河段2017年即实施了“河长制”管理,主要负责对该河段环境卫生管护及垃圾清运工作。经走访调查村民韩翔、任学、任宣、任中银及村委会有关人员,均证实该河段并未发包给个人。(2)关于“拿网养鱼”的问题,调查组11月11日—12日组织了11名干部沿任家河上下白溪濠10余公里河段进行了全流域现场勘察,没有发现网箱养鱼设施。据村委会及群众反映,该河段属2009年前即取缔了网箱养鱼。河道管理员任学在该河段柳林子处和响水滩各放有拦河网各一张,主要用于拦截垃圾及河道管理需要。(3)关于“生态环境和水质都受到破坏”的问题。阆中市环境监测站11月11日对该河段上、中、下游水质进行了抽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监测项目均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综上所述,反映“思依镇任家河是自然河流,被人承包,现在拿网养鱼,生态环境和水质都受到破坏”问题,不属实。
2.关于“岸边垃圾很多”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案件调查处理工作专班11月11日—12日分别对河道和岸线开展了现场调查,发现任家河河段游钓人员和车辆较多,钓点分布密集,河中能看到漂浮的饮料瓶和白色漂浮物,岸边有多处散落食品包装袋、遗弃的钓鱼配件以及钓鱼人焚烧留下的灰烬和黑色痕迹,河道岸线垃圾对河道水质污染存在较大影响。属实
责任领导: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一凡;责任单位:南充市农牧业局、阆中市人民政府;责任人:南充市农牧业局局长滕明鹏、阆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勇。
2018年11月11日—12日,由南充市农牧业局机关党委书记左晔、阆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勇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白溪濠“河长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整改期限:长期。二是责成阆中市渔政管理部门对任家河两处拦河网进行拆除。已于2018年11月13日前完成。三是加强渔业法律法规宣传,严厉打击违法养殖行为。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一是责成阆中市思依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任家河沿岸及河道垃圾进行打捞清理,集中收集到思依镇垃圾中转站,再转运到阆中市五马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恢复河道两岸及河道原来面貌。已于2018年11月12日前完成。二是严格落实“河长制”管理相关要求,督促乡、村两级河(段)长加强河道的巡查和管理,定期对该河段内垃圾进行清理。整改期限:长期。三是制定乡规民约,加强对沿河垂钓人员的规范管理。整改期限:长期。四是由思依镇人民政府落实1名公益岗位,负责任家河巡河护岸保洁工作,确保河道管理常态化。整改期限:长期。
阆中市纪委、监委责成思依镇纪委对思依镇石长村环保工作落实不力进行通报批评,对该村河段段长韩翔进行诫勉谈话。5 D5 10 00 02 01 81 11 00 01 3
南充市顺庆区潆溪街道14村1组村民赵某华养了很多鸡鸭,粪便直接倾倒在井岩边上,下雨冲刷到村民使用的水井里,污染了井水。南充市
水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被投诉居民赵某华现饲养有21只鹅、22只鸭、2只鸡,建有5平方米左右的家禽棚舍,附近有3户农户居住。群众反映的水井位于赵某华家院坝下方约3米处,长期使用该井水的为庞某国、庞某林(赵某华之子)2家。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井沿边有粪污存在,但该处井口过低,下雨时,污水易流经井沿,对井水有一定影响。属实
责任领导:顺庆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杨帆;责任单位:顺庆区农牧业局、顺庆区卫生计生局、顺庆区潆溪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顺庆区农牧业局局长曹明;顺庆区卫生计生局局长罗锦昆;顺庆区潆溪街道办事处主任尹波。
2018年11月12日,南充市农牧业局副局长李先荣、顺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杨帆率区农牧业局、区卫计局、潆溪街道办等工作专班到现场开展了调查处理工作。
关于养鸡鸭粪便污染水井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一是治标措施:在赵某华院坝下坡处建一条硬化水沟,阻止污水、雨水流经井口,硬化井口周边,防止污水渗透,升高井口,给井口加盖,用围栏将井口周边围住,阻止散养畜禽影响井水,对该口水井进行淘洗,以上整治措施已于2018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在新井未完工之前,告知庞某国、庞某林2家对现有井水只能烧开后饮用,不能直接饮用,但可作生产和其他生活用水。二是治本措施:责成潆溪街道引导住户在周边选址重新打井1口,位置必须高于赵某华养鸡所在位置,新水井完工后,经检测基本符合饮用条件方才交付使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责成赵某华养殖的鸡鸭必须圈养,定期对圈舍进行清洗消毒,确保清洁卫生,鸡鸭粪便必须进行消纳处理,防止大气污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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