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黑米哥哥”:最近,阆中市妇幼保健院的儿科门诊执行了这么一条规定:只接收患者住院,不实施输液打针的疗法。 患者没有必要住院也要遵守这一规定, 这样做合理吗?请相关部门给予解释。
阆中市妇幼保健院: 我院获悉网友反映情况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核实,该情况系当班医生与患儿家长沟通不到位产生的误会,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询问当班的王医生与岳医生,网友所述事件发生于今年10月4日上午。当时,一名儿童因感冒咳嗽由家长带到我院儿科门诊接受治疗。根据患儿的病情,医生建议门诊口服药治疗, 该患儿家长则要求实施门诊输液治疗, 医患双方在治疗方案上产生了分歧。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积极落实分级诊疗及“三医监管”的要求“严格控制门诊输液治疗(急诊除外),门诊输液存在安全隐患及药物使用限制。”为了患儿的安全, 当班医生根据该患儿的病情向其家长讲明了国家卫计委的相关规定及住院输液治疗与门诊输液治疗的利弊。目前,我院有儿科医师4人(含返聘退休儿科医师1名),承担了门诊儿科、住院儿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等工作。我院因此只开设了两个儿科门诊诊断室,周内全部开放,周末开放一个。我院每天接诊的门诊患儿与住院患儿较多,儿科医师人员少、工作负荷大。针对该情况, 我院将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尽快缓解儿科医生紧缺现状。我院已对当班医生实施了约谈教育,要求其强化政策法规学习,加强与患儿家长的沟通交流, 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记者 张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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