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的完善升级,8月28日,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要求在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内增设救助方式请求、 救助金发放等功能,搭建与民政、教育、扶贫、医疗、公益性组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渠道。
会上, 该院检察管理监督部负责人向院党组汇报了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的开发、 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党组成员围绕平台功能升级、 平台成效宣传等方面提出了良好的意见和建议。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晓荣对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完善平台功能。 要在平台内增设救助方式请求、救助金发放等功能,解决目前平台功能单一的问题; 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 打通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对接, 实现统一业务系统内司法救助案件信息的自动抓取、分析和利用。二是构建救助体系。搭建与民政、教育、扶贫、医疗、公益性组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渠道, 商讨信息共享方式,共同研究救助手段,构建起多元化跟踪救助体系。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 要创新宣传方式和途径,推广普及平台应用,提高知晓度和使用率; 要结合具体案例及时总结经验, 扩大平台实效宣传, 出亮点,出实绩。
王丽丽 南充晚报记者 雍宏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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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办理首例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案件
昨(5)日,记者从阆中市人民检察院获悉, 为更好地将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该院主动作为,成功办理首例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案例。
9月3日,阆中市龙泉镇董某等人来到阆中市检察院, 向检察官表示感谢。据介绍,董某是阆中市龙泉镇构溪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年5月,董某的妻子宋某在搭乘同村苟某的摩托车回家途中,因苟某驾驶不当,摩托车滑出右侧道路外,导致宋某摔出车外致弥漫性轴索损伤,原发性脑干损伤。之后,宋某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 苟某在支付7万元医药费后拒绝支付剩下的费用,由于后期治疗费用较大,使得董某本已生活十分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阆中市检察院在了解董某的情况后, 根据与阆中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共同签发的《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优先办理程序,快速查清案情,并立即申报流转,为董某申请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0元,并第一时间发放到位,帮助董某解决迫切困难。
王丽丽 南充晚报记者 雍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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