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新闻 南部新闻 营山新闻 蓬安新闻 仪陇新闻 西充新闻 阆中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南充市 > 阆中新闻 > 正文

倒车撞坏测量仪司机该咋赔?

来源:南充晚报 2018-05-21 08:54   https://www.yybnet.net/

■ 张梓欣 南充晚报记者 何显飞

一家检测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工地进行测量时,恰巧另一节能公司的司机在此倒车,不小心撞坏了一架测量仪。遵照卖家的建议,检测公司没有维修而是购买了一台新机。昨(20)日,记者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阆中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节能公司赔偿检测公司购置新机的费用1.1万元,而终审改判按维修价格8400元进行赔偿。

倒车撞坏测量仪 司机和公司当被告

2017年5月17日下午,阆中市一家检测公司工作人员在七里大道一工地进行测量作业。此时,阆中市一节能公司司机何一(化名)驾驶公司一辆普通货车在测量工地倒车, 不小心将检测公司的测量仪撞坏。事发后,检测公司把撞坏的测量仪送回卖家进行维修,卖方在《维修报告单》上注明,维修费用为8400元,建议购置新机。测量公司便遵照卖方的建议,另买了一台新机,花费1.1万元。

事后, 检测公司与节能公司进行交涉, 希望对方赔偿他们购买测量仪的费用。因双方存在分歧,协商无果。检测公司遂将节能公司和何一告上了阆中市人民法院。

法庭上, 原告检测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节能公司赔偿损坏的测量仪及差旅费共计12415元。原告称:2017年5月17日,检测公司工作人员在一工地进行测量, 何一驾驶节能公司的中型普通货车, 在倒车时将检测公司的测量仪撞坏, 应该进行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检测公司对诉讼请求进行了变更,将赔偿费用降低到1.1万元。

一审判赔新机 被告不服上诉

被告节能公司和被告何一均未到庭答辩。阆中市人民法院认为,何一驾驶涉案车辆倒车时未注意观察, 以致撞坏检测公司的测量仪,何一应承担全部责任。何一系节能公司工作人员, 涉案车辆亦该节能公司所有, 二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也没有证据证明事发时何一不是履行职务行为, 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节能公司承担。对于损失,检测公司已提供相关票据, 法院依法予以认定。2017年10月3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节能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检测公司财产损失1.1万元。

一审判决后,节能公司不服,向南充中院提起上诉。

南充中院审理此案时,节能公司提出上诉意见:检测公司在通行的道路随意放置测量仪,没有设置安全作业警示标志, 因而应当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检测公司称测量仪受损缺乏依据,该公司没有测量仪损坏后无法修复的证据,故而一审判决按新机价格赔偿证据不足。

检测公司答辩称:仪器受损维修费用过高,卖方建议购买新机,是客观的原因。现场测量是流动作业,无法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当事人何一在倒车时,我方工作人员进行了提示,但何一没有听见,而且他在倒车时,现场没有人指挥,最终导致了测量仪被撞坏。

二审判赔维修费 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南充中院终审认为, 双方主要争议的焦点为: 一是检测公司对仪器的损坏是否存在过错,二是仪器的损失问题。关于检测公司对仪器损坏是否存在过错的问题,节能公司上诉的主要理由是,检测公司随意放置测量仪, 没有安装警示标志。检测公司辩称因系流动测量,不方便放置警示标志。南充中院认为,无论检测公司是否在道路上安装警示标志, 驾驶人员在驾驶车辆时均应注意道路情况。节能公司并没有证据证明测量仪系驾驶途中突然放置于道路, 因此对于节能公司的此项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关于仪器的损失问题, 检测公司将损坏仪器送修时,《维修报告单》 中虽建议更换新机,但也明确载明维修费用为8400元,也就是说, 案涉测量仪器并非不能维修,检测公司应当知晓购买新机费用必将高于维修费用, 但仍选择购买新机,从而产生了更高的费用,对损失扩大的部分,应由检测公司自行承担。

5月中旬,南充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节能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检测公司财产损失8400元。

律师说法

损坏他人财物如何赔偿

律师雷震: 如果属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不但要负刑事责任,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无意中损坏了他人的财物,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损坏国家的、 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 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但损坏他人财物并非都是全额赔偿,首先,在进行物品赔偿时,应该遵循物品的损坏程度、 物品的使用年限等多方面进行评估来定赔偿价格, 单凭购物发票是没有依据的, 赔偿金额不能由物品所有人单方面确定。其次,在赔偿时,应该对具体的损坏部位进行赔偿, 如果损坏的部位可以修复, 该物品可以继续使用, 则不应该让侵权人承担全部物品的赔偿价格, 需要赔偿相应的维修价或零部件的价格即可。再次, 在赔偿过程中要考虑到物品的使用年限, 依据现在市场同等商品的价格和使用年限进行商品折旧。本案中, 终审法院即将受损测量仪的维修费用作为判赔标准。

南充晚报记者 何显飞 整理

新闻推荐

“小枇杷”种出“大产业”户均收入上万元

本报讯脱贫攻坚关键在于精准,阆中市飞凤镇依托当地土质、水质、气候等先天条件,因地制宜发展枇杷产业,为当地村民筑起脱...

阆中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阆中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倒车撞坏测量仪司机该咋赔?)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