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旷心怡)近日,阆中市人民法院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据悉,该案是阆中市人民法院判处的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5年10月,周某先后多次从网友江某处购买大量公民个人邮箱账户及密码。同年11月,周某通过“百度账号注册”“找回百度账号”等软件,利用租用的远程服务器运行软件批量注册和找回百度账号,后转卖给他人,非法获利4万余元。2016年10月13日,周某在其出租房内被抓获。到案后,周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退缴全部赃款。
该案承办法官认为,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信息资源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而在众多信息资源中,个人信息的价值日益凸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不仅严重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同时容易衍生出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其他犯罪。为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法律加大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
本案中,被告人周某非法出售公民百度账号信息,违法所得达4万余元,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有坦白情节,且系初犯,案发后退缴全部赃款,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对其判处缓刑有利于被告人教育改造并重新回归社会。
新闻推荐
从曾经的致富能人,到口不能言的病人,再到如今信心满满发展产业自强典型刘德顺的涅槃之路
●王波仲夏的乡村,郁郁葱葱。6月26日上午10时,天气炎热。阆中市彭城镇刘家庙村村道边的一块玉米地里,54岁的贫困群众刘德顺正忙着给刚刚种下的第二茬玉米培肥。旁边地里,春季种下的第一茬玉...
阆中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阆中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