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新闻 南部新闻 营山新闻 蓬安新闻 仪陇新闻 西充新闻 阆中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南充市 > 阆中新闻 > 正文

“小三”怀孕要求赔偿 法院驳回其诉求

来源:四川法制报 2015-07-17 21:09   https://www.yybnet.net/

(杨忠平 旷心怡 记者牟廷河)已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不仅为道德所不齿,亦为法律所不容,如果此类同居双方在同居过程中发生赔偿纠纷,并由此签订协议,法院会怎样认定?近日,阆中市法院审理一起“小三”怀孕后要求男方赔偿的纠纷案,一审驳回其诉讼请求。

相爱同居 80后女子被“小三”

2012年,80后女子盛忱认识了比自己年长十多岁的李强。李强事业有成,风度翩翩,成熟男人的魅力一下子就吸引了年轻的盛忱。两人相爱不久后便同居在一起,盛忱也和一般恋爱中的女子一样,开始憧憬美好的未来。

同居期间,盛忱却发现李强有些反常的行为。在多方证实下,2013年底,盛忱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真相——李强已经成家了。正当盛忱六神无主之时,2014年初,更大的意外来临——盛忱怀孕了。

签订协议 男方玩起躲猫猫

李强已婚的身份曝光后,两人的同居生活很快就走到了尽头。分手之时,双方签订一份《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约定李强向盛忱补偿8万元,女方在收到先行支付的4万元现金后,自愿终止妊娠。为确保协议的内容得到实现,李强向盛忱书立了一份借条,借款金额为8万元。

协议签订后,李强当即向盛忱支付了现金4万元,盛忱也依约拿掉了孩子。可盛忱终止妊娠后,李强却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剩余的4万元。在多次催收无果后,盛忱将李强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补偿金4万元。

保护合法婚姻 法院驳回诉求

经法院传唤,李强没有出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了该案。在法庭上,盛忱认为自己与李强在双方真实意思表达的前提下,签订了《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约定男方向女方补偿8万元,签订协议时支付现金4万元,剩余款项在三个月内付清。现自己按约终止了妊娠,李强应该支付余下的4万元补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盛忱与李强属同居关系,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盛忱在明知李强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为其怀孕,自身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其目的在于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及婚姻中夫妻双方的合法权利。盛忱与李强签订的《协议》中,关于原告终止妊娠,被告支付补偿金的约定,因被告已有配偶,该笔钱款涉及其配偶的财产权利,被告无权擅自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原、被告的行为侵害了被告合法妻子的财产所有权。所以对李强已支付给盛忱的4万元补偿金,法院不做处理。但其请求的剩余补偿金4万元,法院不予支持,遂驳回盛忱的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新闻推荐

阆中民警找回赌气出走少年

本报讯(孙斌记者牟廷河)2月22日,阆中市水观镇张某在其家人陪同下来到所在辖区水观派出所,将一面锦旗送到派出所办案民警手中,以感谢民警帮其找回离家出走的弟弟。2月20日14时许,张某到水观派出所报警,称...

阆中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阆中市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小三”怀孕要求赔偿 法院驳回其诉求)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