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时间怎么向前,总有一些场景,让你瞬间回到从前。
比如每年开学季的包书皮。
看着孩子的课本,心中想的却是自己的以前,那些灯光下的点点滴滴,每个步骤的折法和叮咛,以及父亲原本严厉的脸,都仿佛在这一刻被柔化。
也正是此刻才发现,每个孩子的书皮,竟都与父亲有关。
原来我们的父亲,并没有像记忆中那样,对我们的成长放任不管。
我与父亲,以联手包书皮的方式
在两个世界里继续着最亲密的联结
每本书都用白色的书皮包着,书皮是我包的,书名是父亲写的。父亲的字娟秀而干净,如同他干干净净的一生。
距离父亲去年3月15日离开我们,已经一年了。上周末,我和弟弟到东郊殡仪馆取回了暂存在那里一年的父亲的骨灰盒。我对着镜框里严肃而沉默的父亲说:“爸爸,我们回家吧。”
我们想让父亲在家里再待一段时间。父亲生前最喜欢与书为伴,我们将骨灰盒放在了家里书柜的最上面一层。书柜里放着与我们自小为伴的中外名著:《三国演义》《水浒传》《约翰·克里斯朵夫》《简爱》……每本书都用白色的书皮包着,书皮是我包的,书名是父亲写的。父亲的字娟秀而干净,如同他干干净净的一生。
每个新学期开学第一天,儿子从学校领回一大摞新课本,就对我说:“妈妈,给我包书皮吧。”我就想起了小时候自己包书皮的情形。
记不清从小学哪一年开始,自从母亲教会了我包书皮的技能,每个新学期给新课本包书皮就成为我开学第一天最繁忙的任务。书皮的原材料很简单:一般是母亲从她办公室带回来的废图纸。图纸一面是灰蓝灰蓝的,一面是白色的,有股非常难闻的用机器“晒”过的味道。可即便这样的废图纸也很难得,很多时候就用报纸。我记得上中学后,班上有同学的家长在彩印厂工作,他有时就会分给我们一些连环画的封面纸,我还记得有《杨家将》和《水浒传》系列。这些连环画封面纸因画面精美,对我而言是非常珍贵的。当然书皮中的“极品”,当属更难得一见的过期挂历纸。对这些纸,我一般会做如下分配:副科用报纸或图纸,主科用图纸或连环画封面纸,最好的挂历纸当然是包那些我绝不外借的中外名著了。
那时候的课本没有现在大,一张报纸,对半剖开再对半剖,就可以包一本语文或数学书了。剪刀、浆糊先摆在边上,把书在报纸中间摆正,再沿着书的边缘用手指按出折印,报纸对着书脊中间的部分剪开口子便于折叠,把书皮折进书的第一页和最后一页后,再用浆糊粘好折叠进去的一面就大功告成了。
新课本包好了,写书名的任务就交给父亲了。我这辈子最遗憾的就是没有继承到父亲的一手好字。我没有练字的耐性,写字总是鬼画桃符。记得当年单位上培训电脑的五笔输入法,我是最积极的,因为我实在讨厌写字。父亲拿到包好的书皮,微笑着听我的颐指气使:“这本写,语文,五年级上,×××(名字),班级,学校”……那时候最佩服父亲的,就是如何在窄窄的书脊上写上整齐优美的书名,因为那对我来说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
现在父亲走了,那些静静躺在书柜里的包着书皮的书成了我最大的慰藉。我与父亲,就这样以我们父女联手包书皮的方式,在两个世界里继续着我们最亲密的联结。
如今读初中的儿子比我更没有耐性,包书皮这样的“小事”他是不耐烦做的,如果不是老师要求必须用白纸包书皮,他倒更愿意买现成的塑料书皮了事。现在我帮他包书皮,儿子他爸非常乐意地给他写书名,不知多年以后,儿子是否还能像我一样,看到他妈妈包的书皮和他爸爸写的字而心生感触呢?(邓丹青)
上课的时候 经常把偷看书皮上的图画当作享受
到现在我都记得老爸给我包的书皮:棕黄色牛皮纸,边角整齐,封面上是老爸一笔一划书写的漂亮钢笔字:《语文》《数学》《美术》《音乐》……
法语老师给我推荐的几本参考书终于到货了。上周六下午,阳光正好,我把屋子收拾干净,从柜子里拿出那卷珍藏了好久的电影海报,在桌前坐下,书、海报,还有那把MUJI白色小剪刀,在阳光斜映的桌面上闪闪发光。
如果说幸福是一瞬间的感觉,那么每个我坐在桌边慢慢包书皮的瞬间,我实实在在是体会到了幸福的,很确定。
我在小学四年级时戴上了眼镜,也从小学四年级起学会了包书皮。到现在我都记得老爸给我的课本包的书皮:棕黄色牛皮纸,边角整齐,封面上是老爸一笔一划书写的漂亮钢笔字:《语文》《数学》《美术》《音乐》……用得久了,牛皮纸的边缘会出现很细很细的白丝丝。
等我自己学会包书皮之后,却并没有继续沿用牛皮纸,而是瞄上了家里的挂历纸。无他,只为了上面的漂亮图画——上课爱走神的我,经常把偷看书皮上那些图画当作我的私密享受。
当时我最爱两种挂历:室内家居和好莱坞影星。
第一种会让我长久地凝视,想象着什么样的人能住进那么漂亮的房子:那嵌着水晶玻璃的茶几、乳黄色纱织的台灯灯罩,灯光映照着拉上了一半的织锦窗帘;浮世绘银漆的床头柜上,随意摆放着一串钻石项链、一副红珊瑚耳环;从未拉窗帘的窗口望出去,隐约可见花木葱茏的庭院……
第二种大概就是可以住进这种奢华房屋的人了。就是从家里的挂历上,我第一次知道了奥黛丽·赫本、葛丽泰·嘉宝和劳伦·巴考尔的名字,为她们倾国倾城的美貌而神魂颠倒。
课堂上当然不能公然欣赏大挂历,但我会把我最喜欢的那几页撕下来(当然是等那个月份过了之后),包在最常用的课本外面,这样我就可以在想走神的时候,合上课本,打开笔记本,假装要记笔记,暗暗欣赏那些画面、那些脸庞,然后浮想联翩。
上班以后,我时不时地也喜欢在包里揣一本书,坐地铁、排队的时候,尤其是赶上出差,上飞机后看会儿书,时间既打发得快,书也看得认真。但我不太喜欢在公众场合被人一眼看到自己在看什么书,而且书老揣在包里磨损得也快,于是,书皮又成了必不可少的包装。
那时我最喜欢拿来包书的纸,是从《周末画报》或《外滩画报》上拆下来的彩印纸。这两份周刊印刷精美,内容时尚,纸虽然薄了点,但胜在可以常换常新——这套高定时装长裙看烦了,分分钟就可以换成最新一期的珠宝设计图,别提多爽了。
也正因如此,我一直不太喜欢买硬壳精装书,偏爱软软的平装书,因为可以用我百变的书皮来“武装”它们,也给自己制造一些微小但真实的幸福瞬间。(天竺葵)
自从追星后,每学期包书皮就成了 展示自己时尚弄潮儿身份的绝佳时刻
早在小学一年级,我爸就教会了我包书皮。我爸是个极为细致的人,每一步都要求把纸张压得平平整整,不能有凸起和褶皱,主要图案一定要处于书籍封面正中。
看着读二年级的儿子几分钟就包完了所有的课本,毫无困难,不禁回想起自己小学时每次开学拿到新书,都相当于一场设计展示。三十年后的孩子对比我们小时候对待每个细节的认真劲,真是没法比了。
早在小学一年级,我爸就教会了我包书皮。我爸是个极为细致的人,每一步都要求把纸张压得平平整整,不能有凸起和褶皱,主要图案一定要处于书籍封面正中。正是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让我从小学直到大学本科,不仅一直保留了包书皮的习惯,而且一直延续了爸爸教给我的那些标准。
小学时,塑料书皮倒不是没有,很多小朋友也拿着新买的有卡通图案的书皮炫耀。但从小自认为有超凡审美和艺术细胞的我,堂堂一个班长、中队长、追星族加学霸级小孩,怎么可能让自己的书皮封面停留在和普通同学一样的级别上?
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作为单纯小朋友的我只会用手感略显粗糙的大白纸包书。那也是奶奶家每年“装修”墙壁时用的大白纸。由于没有图案所以也没什么难度,只是嫌白纸太过单调,所以有时候会在封面上作画。最庄重的时刻,是在包好书皮、做好画,需要最后写上书名的时候——一不能出错,二不能歪斜,三必须把字写得好看。所以,当小小年纪的我完成了平整地包好书皮、画好画再写完书名三个步骤之后,无异于完成了一场重要的考试。
上中学后,我的书皮设计历史又可以分为“追星前”和“追星后”两个阶段。
刚上中学时,自然风光和动物写真的挂历纸就成了我设计书皮的主要材料。那种薄薄的、反光材料的纸张虽然制作起来有一定难度,但胜在够别致和图案丰富。
自从我开始追星后,每学期包书皮简直就成了我向同学们展示自己时尚弄潮儿身份的绝佳时刻。四大天王、林志颖、周慧敏、王祖贤,都是那个时代最红的明星,自然也成了我书皮最常出现的形象。虽然街边小摊上买来的明星海报明显很厚,但用来包中学时期的大本书籍也不失为一种好选择。对于一个中学少女来说,困难不可怕,不潮才可怕。所以只要是我喜欢的明星,都是书皮上的常客,这样每天上课我都能见到他(她),也算是追星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
用明星海报包书并不比小学时用白纸包书简单,追星是一种信仰,所以包之前必须仔细设计:偶像的头像和脸部要不偏不倚被安排在书皮正中;如果是偶像团体,谁是主角?同一个明星的海报太多,用哪张更合适?是不是最新出的海报?等等问题都需要考虑好再动手。虽然包好的书背在书包里增加了重量,但拿出来放在课桌上,还是会令人小小的虚荣一把。毕竟在那个年龄,谁把握了明星的时尚风向,谁就是王者,哪怕只是一个书皮。
进入大学后,刚开始还保留了少年时代的习惯,但慢慢发现,把一本书好好地保护起来似乎并不必要,露出封面和装帧,才是高雅的潮流。尤其是往图书馆、咖啡店或者湖边长椅上一坐,让别人知道自己在看什么,在佯装文艺青年的时代成了另一件重要的事。(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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