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卫星记者苏东华)邻居在夜间说话声较大,影响了他人的休息发生争执后,第三方附近的居民闻讯大声谩骂,并故意伤害致残。近日,盐亭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第三方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两年前的夜晚,石某在盐亭县城某经济适用房楼外的路边说话声音较大,受害人邓某女儿何某认为石某影响其家人休息,与其发生争执,之后被周围群众劝开。然而,附近居民顾某、赵某等人闻讯后,路过此地时便大声谩骂,邓某、何某先后从家里出来质问顾某等人,双方发生抓扯,期间赵某打了邓某两耳光,致邓某受伤住院。经司法鉴定,邓某左耳鼓膜穿孔六周未愈合、左耳听力损伤属轻伤二级,且左耳损伤伤残等级为九级。
公诉机关认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法庭上,赵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定性无异议,表示认罪认罚。
盐亭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赵某当庭认罪,且就民事赔偿部分与受害人达成协议,取得受害人的谅解。综合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盐亭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确保市民安全出行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李亚莲检查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与道路安全
本报讯(实习记者周敏)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市民安全出行、文明祭祀,日前,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李亚莲赴盐亭、富乐...
盐亭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盐亭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