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苏奇元卫星记者赵利宾)盐亭县六旬大妈孙某在银行办事时,将他人放在银行柜台的一部苹果手机顺走。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孙某的行为被银行监控完整记录了下来。近日,盐亭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孙某犯盗窃罪,处罚金3000元。
今年67岁的孙某是盐亭县黄溪乡某村村民。今年6月4日,她在盐亭县玉龙镇一家银行办理业务时,看到柜台上放着一部苹果7Plus手机,手机主人杜某正在忙着办事。心生贪念的孙某随后趁杜某不备,将该手机悄悄顺走。杜某发现手机丢失后,立即打电话报警。后警方调取银行监控录像,孙某的整个作案过程都被监控记录了下来,并根据相关线索很快在附近茶馆将孙某找到。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4000余元。案发后,被盗手机已发还杜某,孙某向杜某赔礼道歉,并取得了对方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孙某系初犯、偶犯,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于坦白,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据此,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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