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平记者安达福)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全力做好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近日,盐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篷(伞)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勤民警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立执勤点,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篷(伞)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非法加装遮阳篷(伞)的驾驶人以教育为主、寓教于罚,耐心讲解交通法律法规,指出擅自对车辆进行加伞行为的危害,让广大群众切实意识到非法安装伞具的危害,自觉抵制非法安装伞具等违法行为,并建议市民可以采取穿防晒服、擦防晒霜的办法来进行防晒,积极劝导驾驶人拆除遮阳伞。
盐亭县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对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有明确规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过1.5米,宽度不得超出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过0.3米。一般情况下,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车都违反了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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