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粱红了收购商咋还不来》追踪
表情:喜忧参半声音:“每斤1.05元尽数售出高粱,一算账要亏本。”
——农户晓林
“石牛庙乡有了首任法律顾问。”
——石牛庙乡乡长陈挺
□本报记者 王玉姗
【回放】
12月1日,盐亭县石牛庙乡村民拨打民情热线,反映2014年初盐亭县红英高粱种植专业合作社与贵州省仁怀市一家酒厂签订了高粱种植与收购合同,合作社又和该乡村民签订相关订单农业合同,到了年底却无人收购,整个石牛庙乡有6000多亩高粱都遇到这个情况。
——2014年12月17日四川日报民情热线《高粱红了收购商咋还不来》
【追踪】
年末岁初,石牛庙乡参加该订单农业种植的村民们家的高粱是否有了出路,以后再遇类似情况,村民如何维权?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再次造访石牛庙乡。
之前接受采访的农户晓林(化名)告诉记者,在去年12月下旬,自家的高粱已经尽数售出,买主是农户自己联系的粮食贩子,每斤1.05元,比合同上的1.8元一斤低了不少,堆了半个房间的高粱只卖了3100多块钱,一算账要亏本。“再不卖,就要生虫了。”晓林说,周边的不少农户也陆续卖掉了手中的高粱。
石牛庙乡乡长陈挺告知记者,2014年12月石牛庙乡有了首任法律顾问,如今相关事项全权交予乡里的法律顾问处理。
2014年12月30日,石牛庙乡法律顾问任波告诉记者,打算以法律顾问所在单位(盐亭县黄甸法律服务所)的名义向酒厂发函,要求企业到石牛庙乡收购尚未卖出的高粱,并协商弥补农户损失的相关事宜,“如果厂家收到公函不予理会,将向法院起诉酒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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