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盐亭县金安乡金峰村村主任董树林协同当地执法人员到村民董某某家核实违规建房,董某某怀疑董树林恶意举报,遂对其进行拉扯,致头部受伤。日前,盐亭法院就此案组织开展巡回法庭进村庄,以案说法,使问题得到解决。
2011年2月21日,金安乡金峰村村主任董树林和县有关部门执法人员一同前往村民董某某家核实其是否存在违法建房情况。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村民董某某存在违规建房的现象,正准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时,董某某疑心是村主任举报,当场对其进行辱骂、拉扯。导致村主任倒地后脑受伤,当即被送往县医院住院治疗,住院9天花去医疗费3503.60元,后又到川北医学院等地治疗,花去医药费12380.86元。事发后,经当地警方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董某某在向村主任支付了5000元后,拒不支付下欠款项。
董树林向盐亭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董某某先阻挠执法,后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伤害,其行为在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日前,盐亭法院巡回法庭进村庄到金安乡,公开庭审,以案说法,对当地干部群众进行现场法制教育。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2012年7月6日前,董某某向董树林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车旅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人民币11205元(已扣除支付5000元)。此外,村民违规建房一事,目前,当地执法部门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刘里 杨剑 本报记者 苏东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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