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林森刘玉明)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暨“五个最强”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中,三台县塔山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综合运用“加减乘除”在服务群众、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执法效果、提高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出实招、办实事,取得明显效果。
真心服务群众用实“加法”。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中,该所按照“1+1”的工作模式开展工作,即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坚持“民警+司法人员”、在治安防控工作中坚持“民警+网格人员”、在巡逻守护工作中坚持“民警+治安积极分子”。2016年迄今,该所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26起,成功化解326起。今年1至7月,通过网格员采集信息,上门为辖区老、弱、病、残、瘫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35人次,代发证1300余人次;开展治安巡逻57次、安全检查12次、盘查可疑车辆118辆、盘查可疑人员265人、查处交通违法71人,挡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5人,辖区治安防控成效显著。
简化办事流程用足“减法”。该所坚持简化办事流程,对窗口受理项目和办事流程全部公示,对服务作出公开承诺。在为群众恢复、补录户口过程中,因办事群众在外居住,往返不易,该所采取微信告知、发协查函的方式请求长期居住地公安机关代查和审核相关资料等方式,使当事人在长期居住地便能全部准备好相关资料,确保到所后一次性办理。
体现执法效果巧用“乘法”。针对少数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法纪观念不强等情况,该所充分利用每一次的现场执法做实法律宣传,充分利用每一次犯罪现场辨认做好法律警示教育,实现了“1+N”的效果。截至今年6月底,该所辖区五类侵财案件同比下降56.3%,刑事案件破案率为65.3%,治安案件同比下降30.6%,三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辖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
提高群众满意用好“除法”。通过向群众报告工作、落实巡逻守护的机制、加强对现行案件侦破等有效方式确保参与测评的群众给出满意的回答。今年1至6月,该所在该项工作包括窗口评价、现场执法评价和社区安全感评价三方面共产生“不满意”数据1条,辖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评价在同类派出所位居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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