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新闻 安州新闻 江油新闻 梓潼新闻 三台新闻 盐亭新闻 平武新闻 北川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绵阳市 > 三台新闻 > 正文

四岁孩子在幼儿园摔骨折 园方被判担全责

来源:绵阳晚报 2018-12-24 10:44   https://www.yybnet.net/

孩子在幼儿园玩滑梯时不慎摔伤导致骨折,但园方却称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在支付13500元医疗费后拒绝赔偿。近日,三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因涉事幼儿园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认定幼儿园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杜筱马志强记者赵利宾

何女士是三台县里程乡人,其4岁的儿子小龙(化名)在该乡某幼儿园就读。2017年4月21日,小龙在幼儿园玩滑滑梯时摔伤,当日被送往三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当年10月18日出院。出院诊断为左侧肱骨髁上骨折术后,左侧肘关节僵硬。后经司法鉴定,小龙的受伤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住院治疗期间,幼儿园垫付了13500元医疗费。

小龙出院后,何女士找到了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但幼儿园却称已支付了医疗费,并拒绝再进行赔偿。协商未果后,何女士以儿子小龙为原告将幼儿园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期间,因幼儿园在某保险公司以学校名义投保了校(园)方责任保险,应幼儿园方要求,追加某保险公司为被告。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某幼儿园投保的校(园)方责任保险保险期为2016年9月17日至2017年9月16日,每次责任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8万元。事发后,某保险公司已向小龙支付意外健康险28330.44元。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本案中原告小龙在上学期间摔倒受伤,被告幼儿园未尽到管理保护职责。原告小龙受伤时是一名四岁的幼儿,幼儿天性本就活泼好动,作为幼儿园方应该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来保障幼儿的在校安全,尽到应有的监管、教育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本案中被告某幼儿园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该幼儿园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校方责任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告某幼儿园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由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综上,法院遂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限期支付小龙62685.28元;被告某幼儿园支付小龙3000元(精神损失费2000元+鉴定费1000元),因幼儿园前期垫付了13500元,在小龙损失费计算中予以品迭后,由保险公司支付幼儿园垫付的费用10500元。

新闻推荐

人大代表述职 选民评议打分

□本报记者邓娟近日,在三台县断石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大会上,2名县人大代表晒出“履职清单”,向原选区的53名选民代表...

三台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三台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新闻:
三台县法院2018-12-14 01:02
猜你喜欢:
评论:( 四岁孩子在幼儿园摔骨折 园方被判担全责)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