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从绵阳三台县交通警察大队获悉:该大队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肇事司机涉嫌酒驾,在随后的调查过程中,该男子竟然想“贿赂”民警以求脱身。经血液检测,该男子血液乙醇含量为 125mg/100mL。目前,该男子贺某已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三台县公安局立案调查。
3月21日下午,在三台城区梓州干道城隍路口的斑马线处,发生一起追尾交通事故,一辆川B CH***小型面包车追尾川B TA***小型轿车,后车强大的运动惯性把停止在路口等待红绿灯的前车撞出几米开外。民警到达现场后,对现场进行事故勘查。在检查双方驾驶员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时,发现川B CH***小型面包车驾驶员贺某脸色乌红,神情有点木讷。随后,事故处理民警按照处理程序要求贺某接受酒精吹气检查,贺某由于心虚,立即承认自己饮酒后心存侥幸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
随即,民警将双方驾驶员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在将贺某带回的路上,贺某开始和民警“唠”起了家常,他告诉民警其家里有五口人都需要他养,并随即从包里掏出几百元钱硬往旁边押送民警手里面塞,祈求民警能够放他一马,办案民警果断地拒绝了他,并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将贺某贿赂的情况及时反映给了大队领导。
通过呼气式酒精仪器测试,贺某测试出来酒精含量达到101mg/100mL。因其涉嫌醉酒驾驶,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进行酒精测试抽血取证,并将其血液样本送至司法鉴定中心检测。3月26日,经绵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鉴定人贺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25mg/100mL(80mg/100mL为醉驾标准),贺某的行为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贺某已涉嫌危险驾驶罪于4月10日被三台县公安局立案调查,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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