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蒋小利记者李桥臻)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各类“奇葩证明”给群众办事造成地不便,今年,三台对村(社区)证明事项进行了“深度”清理,并明确要求对未列入绵阳市保留清单的村(社区)证明事项,相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国有)企业一律不得要求办事群众再提供。对于在绵阳市以外的地区办事过程中确需群众提供的村(社区)证明,要指导村(社区)本着便企利民和合法合理的原则予以出具。
自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事项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社区矫正的相关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在家死亡证明”等13项村(社区)证明项目得到了保留,“房屋是否属于拆迁范围证明”、“孩子出生上户证明”等289项村(社区)证明事项全部被取消。
截至目前,三台县高堰、菊河、观桥、西平等63个镇乡,1100多个村(社区)已基本完成宣传公示工作;三台县食药工质、卫计、民政等部门完成保留事项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的规范制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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