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发生后,一般情况下无责车主都会避之不及,而本案车主在得知伤者家庭困难后,主动为其垫付1万余元医疗费。车主的义举曾让伤者和伤者家属感动落泪,然而伤者伤愈后,由于对法律认识上的偏差和旁人的误导,拒绝返还无责车主垫付的费用,因而被告上法庭。
18日,记者从三台法院了解到这起民事案件的审理和调解结案的相关情况。
■汤静羊裔友王传涛特约记者黄志富
伤者经济窘困,无责车主好心垫付医疗费
2016年8月26日下午,姚某驾驶轿车行至三台县芦溪镇卢跃路段时,与唐某某驾驶并无偿搭乘文某某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文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三台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中,唐某某无责。然而唐某某在得知文某某家庭困难,保险公司垫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医疗费,医院打算对其停药的情况下,为救治文某某,主动为文某某垫付了1万余元医疗费。双方约定,待保险公司赔付到位后,文某某就归还唐某某垫付的费用。
唐某某主动为文某某垫付医疗费时,正处于困境的文某某和其家属感动得落下了眼泪。当着医护人员和知情者,文某某说:“唐老师,真的太感谢你救了我们的急,请你放心,在保险公司赔偿后,我们会尽快归还你垫付的医疗费。”
伤愈后拒还医疗费,被车主告上法庭
文某某伤愈后,到保险公司办理了相应的保险理赔。由于对法律认识上的偏差和旁观者的误导,文某某错误地认为,自己是搭乘唐某某的摩托车受的伤,如果唐某某无责,绝不会那么好心地垫支医疗费,一定是问心有愧,才主动垫支;即使唐某某真的没有责任,其垫支的医疗费也该作为补偿,因而拒绝返还。
好心垫支医疗费,反而被文某某及家属误会,这让唐某某非常气愤。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追回属于自己的钱,2017年6月,唐某某将文某某起诉到三台法院,认为自己在事故中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垫支医疗费用完全是为了及时救治伤者文某某,请求法院判令文某某返还自己垫支的费用。
车祸后垫付费用,可在审理中减扣
法院开庭审理后调解,经法官释法明理,文某某和其家属意识到因自己误解和他人的怂恿,才伤害了唐某某,造成此次诉讼。心服口服的文某某返还了唐某某垫付的1万余元医疗费,并诚恳地表示了歉意,原被告双方的误会也得以化解。三台法院汤法官就此案提醒读者,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双方无论责任大小或无责,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前垫支的费用,均可在法院审理或调解中予以扣减,不存在多垫付或不该垫付而垫付后无法收回的顾虑。
“交通事故发生后,报警、救治伤者是重中之重。”汤法官说,本案原告唐某某在被告文某某急需救治的时候,自愿为其垫支费用的做法,值得其他人效仿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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