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况宗武特约记者黄志富)6月22日至27日,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全县各乡镇村,与中小学、幼儿园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
在签订责任书之前,民警与各校就学校有无校车、家长接送学生方式、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具体措施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
责任书明确规定: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驾驶员,近期要前往所属管辖区交警中队备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查漏补缺,最大限度地确保学生安全;坚决杜绝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服从管理的校车驾驶人,要及时作出解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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