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奖赏,可以给学生自信,激励学生往更高的目标前进。适度的惩罚,可以及时纠正学生的前进方向,鞭策他们奋勇前进。所以,我们为提高学生的学习意愿而采用赏罚手段时要做到:区别对待,赏罚有度。
一、赏与罚是一对矛盾
教育改革提倡教师要尊重、赏识学生,于是课堂里到处飞扬的那便是:“你真聪明!”“你真棒!”“你真了不起!”……现在更何况回答得也并非精彩,如此这般地大肆赞扬,我想这样的鼓励作用究竟有多大,即便是真的有用,这样持续的鼓励会有多长的有效期?
确实,老师这样做课堂上热闹了,学生为了得到教师的鼓励,举手的积极性也大大地提高了。但是,如此一味地赞赏就能让学生闪现智慧的火花,使得教学效果得到有效提升,学生取得理想的进步吗?是否这样就能大大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我想教师关注的重点不应是学生有没有举手回答问题,而是在于学生在学习中表现出来的情感和态度,以及取得的效果。教师的鼓励只是起到帮助他们认识自我,树立信心的作用。猜想一下,如果我们的学生适应了这种鼓励的氛围,受不得半点批评,那他们的学习还会有进步吗?那鼓励还能起到预期的效果吗?那我们老师又该想出怎样的办法呢?
二、对于罚,老师似乎是谈“罚”色变
对于罚,老师们避之唯惟恐不及。因为它好像是一根高压线,谁碰谁倒霉。当然,我说的罚不是指打骂学生的体罚,而是指教育学生的与“赏”相反的一种方法。但困惑的是,谁又能区分得清呢?老师批评的时候把话说重了那是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多抄几遍那是罚抄……马卡连柯说过:“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格,能培养学生抵制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卢梭也说过:“我们不能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应当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正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后果。”因此,适当的惩罚是有必要的,重要的是要教师要把握好“度”,赏罚分明,才可能令学生信服!
三、赏与罚,相互并存
“一个孩子就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孩子们来自不同的家庭,性格各异,生活背景也不尽相同,他们看人看事、待人接物的态度和价值观也各有不同。老师面对的是一个个独立的,有思维有判断力的个体,因此就教育方法、手段来说,赏识教育和惩罚教育着实难以取舍,因此,教师要权衡利弊,因人而异地进行教育。
由于小学生这一群体的特殊性,他们虽然年龄小,但是敏感、自控能力差,尚未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分辨是非的能力不强,这些就要求我们教师要善用、慎用各种教育方法。无论是“赏识教育”还是“惩罚教育”,都要以尊重学生为基础。
尊重学生应该从小事开始,体现在学习交流的小事中,并贯穿在日常生活中。教师要以朋友的身份和学生平等对话,倾听他们的想法。同时还要注意对学生的合理评价,小学生对自我的认识很大程度上建立在他人的评价之上,所以教师不要轻易做出消极评价。教师更应该尊重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引导他们辨别是非,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学会选择自己的人生目标的能力,进而确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所以,教师在进行教学时应该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差异,做到大胆赏识,小心惩罚,公开赏识,私下惩罚,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持续发展,尽可能地帮助学生改正错误,逐步塑造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他们形成正确的自我意识,不断地在成功的体验中获得进步的动力。
总之,用传承已久的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教育应该“因材施教”。围绕着惩罚教育、赏识教育等教育过程、教育方式探讨,我个人是比较推崇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思想的,即在强调使用某种教育方式或手段之前,更主张建立和睦、平等的师生关系。师生之间同学、同玩、同乐、同哭,可以说是同呼吸,共享乐,稍微夸张点甚至可以说拥有心灵相通的关系。只有建立了这样的关系,教育才会有生命和活力。教师发自内心的用真心自然地呼唤,孩子们天真、直率的心灵才可能很快就作出回应。师生间有了默契,教师可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采取合适的方法进行教育。这些过程并非可以简单概括成是使用了哪一种教育,但归结起来,都是围绕一个中心——一切都是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 (三台县建设镇中心小学校 朱永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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