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绑架杀害6岁女孩的被告人李绍军,在绵阳城郊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了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9岁的李绍军家住三台县鲁班镇农村,作案前闲居在绵阳城区一出租房里,时常到绵阳市火车站附近一中餐馆里吃饭,与老板夫妇和他们6岁的女儿小静相熟。2010年4月24日18时许,李绍军见到小静在街边玩耍,就将其骗至附近一建筑工地。随后,李绍军哄骗小静跟他走,小静不肯,李绍军便捂压小静口鼻,致小静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李绍军将小静尸体抛于城区滨河北路中段安昌河边草丛中。
第二天,李绍军购买新手机卡,多次给小静父母发送手机短信和打电话勒索赎金。2010年4月27日凌晨,李绍军在绵三公路边一工厂附近的草丛中取到了小静父母交付的2万元赎金。当天傍晚,绵阳公安民警即在人民公园人工湖旁将在此闲逛的李绍军抓获。
2011年3月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李绍军犯绑架罪,判处死刑。李绍军上诉。2012年7月1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日前,李绍军被依法执行了死刑。
(王成龙 本报记者 田明霞)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日前获悉,涪城区公安分局城郊派出所民警通过大量摸排走访,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伪造外币案,抓获涉嫌持有假外币的疑犯赵某(男,盐亭县人)、邓某(女,三台县人);搜出百元面值假美金788张、万元...
三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三台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