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 日前,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拒不赡养老人的案件,老人的五名子女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张老太爷的儿子张某有期徒刑两年;女张某乙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女张某甲、女张某丙、女张某丁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这种案件一般都是民事案件,法院通常只是责令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很少会上升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层面。法院的判决当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此案中的老人张老太爷已有80岁高龄,生活在平武县豆叩镇先锋村。老人和妻子共同生育了一子四女,按照中国传统中“多子必然多福”的观念,他本应当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然而,据调查自2010年以来的八年中,老人一直是一个人生活。五名子女分别居住在村外、镇外和县外,除偶尔回来看望外,并没有对赡养老人的问题进行过有效协商,既没有支付赡养费,也没有具体的赡养行为。 2010年后,二女儿因父亲脾气不好,加之自己常年在外打工,家里缺一个守家的,便将母亲接至自己家里生活,此后张老太爷便开始一个人独居生活。
张老太爷虽然生养了五个子女,但是“七老八十”之后仍然要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不动手便不得食。 2014年,村里给无依无靠的张老太爷评上低保户。 2016年起,张老太爷因患多种疾病住院治疗,村里一方面派人照顾,一方面多次与老人的子女联系,希望他们能够回来商量赡养事宜。然而,老人的一子四女相互推诿,甚至将村干部电话拉黑。老人曾到镇司法所寻求帮助,希望以司法手段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然而几天后,村干部发现80岁的张老太爷已经在家中孤独死亡。 (周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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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平武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