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任光伟唐红特约记者黄志富)男子骑摩托车摔倒后,其父亲竟迁怒于客车司机,将司机推倒受伤住院。记者7月13日从平武法院获悉,涉事男子梁某某被法院判决赔偿受害司机损失5100多元。
2017年1月10日下午,唐某某驾驶客车经过平武县某场镇时,与当地村民邓某某驾驶的摩托相向行驶,在各自的行驶过程中,邓某某摔倒。邓某某的父亲梁某某赶至现场后认为:儿子摔倒是因为唐某某超车时逼迫所致;儿子摔倒后,唐某某不该驾车离开现场。
双方在平武县某镇客运站激烈争执时,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到现场查看,鉴定双方车辆,询问双方情况时,邓某某也当场亲口承认,他与唐某某驾驶的客车没有发生刮擦。交警随即作出决定,邓某某骑车摔倒与唐某某驾驶客车没有关系,客车没有违法行为,此事不属于交通事故。但梁某某不服,其间趁唐某某不备,推了唐某某一掌,致唐某某摔倒受伤,医院诊断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并住院治疗。
事后,唐某某多次找梁某某赔偿均被拒绝。2月20日,梁某某被警方治安处罚后,仍不愿赔偿。今年5月,唐某某将梁某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等费用9800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梁某某对事实真相没了解清楚与唐某某发生纠纷,在不信服民警现场处理的情况下,推倒唐某某致其受伤住院治疗,侵害结果是梁某某不冷静造成,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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