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某家属拿到第一笔赔偿金
□ 刘云国 本报记者 彭雪 文/图
“实在太感谢了,工会真是咱农民工的娘家人!”7日,拿到绵阳市及平武县总工会联手新疆地方工会和劳动部门追回的亡妻孙某某在外务工死亡的32万元赔偿金,平武龙安镇村民赵某某格外激动。
农民工务工时突发疾病身亡
6月6日,平武县龙安镇村民赵某某到平武县总工会反映:其妻子孙某某于6月3日去中铁十六局承包的格库铁路新疆S1标段打工。6月5日下午,孙某某工作时突发疾病,被送入尉犁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由于工程层层转包,工地老板不管不问,至今抢救费和停尸费用都是工友凑钱垫付的,希望申请法律援助。
平武县总工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市总工会作了汇报,由平武县总工会与市总工会共同委派法律工作者汤云萍到新疆维权。
“娘家人”千里维权陷入僵局
汤云萍到达工地后,走访了孙某某工友了解到,该工地多次转包,雇佣孙某某等这批民工的小老板根本没有赔偿能力,大老板张某某坚称不赔偿,执意走法律程序。
汤云萍意识到,要确认孙某某为工伤,必须获得当地总工会的支持。6月7日下午,尉犁县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与汤云萍和死亡民工亲属与尉犁县劳动监察大队一起前往处理。但中铁十六局项目部声称:该工程已经承包给某劳务公司,并提供了承包协议。汤云萍指出:合同没有中铁十六局的签字和签订日期,属未生效合同,工伤赔偿责任仍需中铁十六局承担。在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的支持下,中铁十六局项目部来人协商解决。但是项目部和所谓两个合同的法人互相推诿,使维权工作陷入僵局。
多方协调固定证据追回赔偿
汤云萍积极跟绵阳市总工会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自治州总工会联系,加大维权协调力度的同时,请求尉犁县劳动监察大队对工友和几个小老板和工头进行取证,以防申请仲裁时没有证据,并要求承包公司先行支付亲属的生活与住宿费用。6月9日,在工会和劳动监察大队的共同努力下,老板张某某派工头送来了5000元生活费用。
在固定重要证据后,6月13日,老板张某某及其律师在证据面前,不得不与亲属见面和谈判。谈判初期,赔偿方不承认工伤,称只给20万元的补偿。。6月22日,在多方努力下,张某某被拉回谈判桌,汤云萍凭借自己对法律知识的了然于胸和相关证据,迫使对方承认工伤,达成赔偿32万元的协议,并约定于6月27日先行支付了14万元,6月28日签订协议和支付剩余款项。
然而,6月27日支付第一笔款项时,案件节外生枝。因赵某某与死亡民工孙某某属于多年的事实婚姻,孙某某没有婚姻状况证明,对方拒付赔偿金。在这种情况下,汤云萍只好电话求助平武县总工会。总工会立即与县民政局取得联系,安排专人于当天下午将婚姻状况证明通过微信传到尉犁县劳动监察大队。几经周折,赵某某于6月28日领到了第一笔赔偿金14万元。
7月5日,汤云萍收到了赔偿方托他转交了剩下的16万余元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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