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丽)近日,平武法院受理了一起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申请人刘某与申请人赵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平武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平武法院受理该案后,不到一小时就完成了司法确认手续,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避免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激化,极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完成司法确认程序后,申请人赵某还当场兑现了部分协议内容,双方满意而归。
2013年以来,平武法院与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协调配合,创建了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司法确认的联合办案工作模式,实现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无缝对接,充分显示了法院不断拓宽纠纷化解渠道,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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