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绵阳日报社融媒体实习记者周钰)近日,市医保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市民咨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关系从外地转入年限能接续吗?
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关系从外地转入绵阳,其原参保地区的缴费年限可以接续,在本市必须实际足额缴费满1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市民咨询:请问什么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什么时候享受退休待遇?
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单位进行退休资格认证后,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已满20年(240月),经本人提出医保退休申请,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不包含从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一次性趸缴补足20年,也可逐年参保缴费直至缴费年限达到20年。参保人员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办理完结前需按在职人员继续缴费并享受在职医保待遇,退休手续办理完结后次月起不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执行退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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