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黄小芹)2月26日,市税务局、市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延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的通告,将原定于2021年2月28日截止的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通告明确,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在2021年3月31日前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参保待遇。逾期缴费的将按政策规定设置6个月住院等待期。未缴费的无法享受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21年度,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为方便城乡居民缴纳社会保险费,绵阳市已开通“线上+线下”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云闪付、“i绵阳”APP、银行代扣代收和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等便捷渠道缴费。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首次参加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需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在绵高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原参保关系在市内学校的本市户籍中小学生,需重新回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参保。
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银行账户名称与缴费人姓名必须一致,否则税务机关无法发起扣款;缴费人未在缴费期内完成缴费、未在签约银行账户足额存款导致扣款失败的,无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缴费人不再参加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须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停保业务,避免误收误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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