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代表为法院送来锦旗
本报讯(江春秀任建波记者邓勇)“本来以为我们已经拿不到血汗钱了,非常感谢游仙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地审结了公司破产案,依法维护了我们职工的合法权益!”9月28日,绵阳市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特意来到游仙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公平正义务实为民维权楷模法律卫士”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以此对法官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维护职工债权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据了解,这也是全市首件执转破案件。
案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由于经营不善,于2016年全面停产停业且在法院有多起执行案件,债务总额高达3700余万元。2019年1月,游仙法院裁定受理相关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加大破产案件办理力度,指导管理人于2019年4月11日成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为维护职工最大权益,有效减少破产费用,案件采取网上拍卖方式成功进行资产处置,并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外应收款进行催收,高效审结了10件衍生诉讼案件,确保破产资产140余万元及时到位。2020年9月17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成功召开,债权人高票通过破产分配方案,除破产费用外,可分配职工债权114万余元,职工债权受偿比约93%。此前,受偿款已陆续汇至50名员工账户,员工也终于领到了拖欠长达5年之久的工资。
近年来,游仙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市场经济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不仅将案件顺利办结,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为游仙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什么是“执转破”
“执转破”制度,又称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资不抵债、达到破产界限、符合破产条件,通过一定的程序及时将企业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制度。作为时下深化破产审判的方式,“执转破”良好衔接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在顶层设计的推动之下,各地法院相继出台了“执转破”相关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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