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梦娇)近日,绵阳经开区法院在执行一起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中,查封了被执行人张某位于重庆市潼南区的一套商品房,并加装电子封条。
据介绍,电子封条上写有“封”字及“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字样,封条上端附有司法拍卖告知书,右侧附有二维码,可以方便群众了解该房产查封的原因及现状。电子封条查封系统将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只要试图破坏电子封条,不仅会现场发出语音警示,还会通过电子封条上的摄像头和音频采集系统,将破坏者的照片、视频、音频在第一时间发送给执行申请人和承办人,对后期进行处罚和矫正提供有力证据材料。
该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电子封条能震慑被执行人,有效促使其早日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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