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蒲丽蓉记者苏东华)一辆渣土运输车因轮胎未清洗上路,造成路面严重污染近20米。近日,记者从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执法人员依法对这辆渣土车辆司机进行行政处罚500元,并要求与环卫工人一起参与路面清扫工作,还原道路干净整洁。
执法人员当日巡查至涪城区玉女路时,发现一辆渣土运输车轮胎带泥行驶,导致路面严重污染近20米,并引起该路段严重扬尘。执法人员立即拦停车辆,开展执法检查。经查,该车辆驾驶员王某在出工地时未按要求进行车辆清洗,车辆轮胎及后挡板有大量积土,导致轮胎带泥行驶污染路面。
执法人员现场对驾驶员王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予以行政处罚500元,同时要求驾驶员王某参与路面清理工作。根据《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水泥、混凝土、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并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物料遗洒或者轮胎带泥行驶。轮胎带泥行驶的,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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