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胥江)4月5日,城区马家巷一家火锅店因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油烟,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厢一中队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为进一步防治大气污染,努力改善空气质量,绵阳市城管部门多措并举强化中心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近日,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厢一中队执法人员巡查马家巷餐饮商家时发现,某火锅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该行为违反了《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鉴于该店违法事实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大,危害后果较严重,执法人员遂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调查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整改到位,并立即到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案违法行为当事人已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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