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白杰 李旭)3月27日,重庆A公司专程赶往绵阳中院送来“与时俱进好法院,秉公办案好法官”的锦旗,感谢该院执行局及时发放执行到位案款,帮助该公司渡过疫情难关和复工复产。
民营企业重庆A公司与四川B公司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向该公司采购设备后,重庆A公司按约履行了义务,四川B公司却迟迟不支付款项。重庆A公司遂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生效后,四川B公司一直未履行。无奈之下,重庆A公司向绵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绵阳中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等财产进行了定期监控,在春节前执行到位19万余元,并在一周之内完成案款的扣划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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