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小芹)3月12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阶段性下调水电气价格切实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用好用足各项电力优惠政策措施、切实降低非居民用水价格、全面落实非居民用气价格优惠政策、实施水电气用户欠费不断供政策支持等方面,切实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经初步测算,此次阶段性下调水电气价格,预计将为企业降低用能成本1.25亿元。
如何用好用足各项电力优惠政策措施?《方案》明确,全面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电价政策,对除高耗能行业以外的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不含趸售),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止,当月电费(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统一按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自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对执行两部制电价的企业给予灵活性政策支持。
同时,全力争取和全面落实对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的临时电费补贴,严格落实省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实施临时电费补贴的政策措施。做好阶段性降低电价政策和电价补贴政策的衔接,对纳入电费补贴范围的企业,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要求分别测算并分别执行后计收电力用户实缴电费。
据统计,目前,全市已上报临时电费补贴企业481户,其中,商贸流通企业261户、生产企业220户,待省上批复后执行。经初步测算,3项阶段性电费降价措施预计将减少企业用电成本约1亿元。
在降低非居民用水价格方面,《方案》提出,将绵阳市中心城市的非居民用水价格,在现行综合水价(含污水处理费)基础上下浮10%;特种行业执行非居民用水综合价格(含污水处理费),即3.75元/吨。执行时间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经初步测算,阶段性水费降价措施预计将减少企业用水成本约1000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绵阳市将全面落实非居民用气价格优惠政策,及时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将各环节降价空间全额传导至终端用户。经初步测算,3项阶段性下调用气价格措施预计将减少企业用气成本1500万元。
一方面,绵阳市中心城市的非居民用气价格,在现行最高限价2.80元/立方米基础上下浮10%,原价格低于下浮后价格的仍按原价格执行。执行时间自2020年2月22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鼓励燃气经营企业对化肥等涉农且受新冠肺炎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大的价格优惠。
另一方面,全市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在现行销售价格3.10元/立方米的基础上下调0.20元。将绵阳市中心城市车用压缩天然气(CNG)生产用气(转供CNG)销售价格,在现行最高限价2.09元/立方米基础上,下调0.19元/立方米。执行时间自2020年2月22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为保障企业用电用水用气需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用电、中小企业用水用气采取“欠费不断供”措施,不能按期交纳水电气费的企业用户可向水电气供应企业提出申请延期缴纳相关费用,最长不超过3个月。水电气供应企业应积极回应相关企业诉求,延期交费免收滞纳金,且不得断供。对受疫情影响并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电力用户,2月、3月功率因数考核低于对应考核标准的不增收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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