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邓晓勇戴剑记者李桥臻)为引导和激励绵阳市各类组织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发展理念,创新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提升质量水平,示范带动全市各领域高质量发展,根据《绵阳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绵府发〔2020〕2号)规定,3月10日起,第三届绵阳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启动。
据悉,绵阳市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是绵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第三届绵阳市政府质量奖设置市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两个等次,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总数不超过2家,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总数不超过5家。对首次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由市政府颁发奖牌、证书,并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由市政府颁发证书。
凡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在产品、工程、环境、服务、社会管理等领域内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显著贡献,在全市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企业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申报。市政府质量奖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坚持自愿申请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评审工作将结合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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