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毛营赵银熙)元旦前夕,当事人杜某某的家属代表杜某某,专程从江西赶赴绵阳高新区检察院,将一面“一心为民公正检察”的大红锦旗赠送到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李卓蔓手中。
送锦旗的杜某某,系绵阳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诈骗案的被告人。该院在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依法依规依据被告人杜某某具有自首和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以及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其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了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量刑建议。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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