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杨记者李灵越)日前,绵阳市印发《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评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明确,年度考评前三名的县(市、区)、园区将获得市级财政奖补。
此次考评工作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评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不含科创园区)管委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照绵阳市实际情况,各地区与市级成员单位考评充分体现差异化。考评内容将围绕各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及粪污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展开。
据介绍,考评实行评分制,经过自查、考评、审定等环节后,将评选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年度考评等次为优秀的,市上将予以通报表扬。年度考评等次为优秀的县(市、区)、园区优先推荐和安排下一年度相关项目资金。年度考评前三名的县(市、区)、园区给予市级财政奖补。年度考评等次为不合格或履行职责不力、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存在重大工作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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