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由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小巍(化名)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宣判。涪城区人民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人小巍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承担赔偿动物资源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王梦霖记者李浩瑄
2018年5月31日,被告人小巍从广东网友罗某处以1850元价格购得球蟒10条,对方以快递方式将球蟒邮寄到绵阳。小巍收到快递时发现球蟒已死亡1条。剩余9条球蟒被小巍带回家饲养后又陆续死亡4条。2018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小巍通过QQ、微信等方式联系网友出售球蟒,最终以每条300元的价格将余下5条球蟒分别出售给四川省成都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云南省保山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山东省济南市的网友,并以快递方式将球蟒邮寄给对方。2018年7月8日,快递邮寄的球蟒被呼和浩特市某快递公司发现后移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森林公安局。
经专业机构鉴定,小巍非法买卖的球蟒系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的保护动物。被告人小巍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球蟒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且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生物多样性,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涪城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于今年5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部分在校大学生、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及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共30余人观摩了庭审。经开庭审理,涪城区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起诉意见,依法判决被告人小巍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同时赔偿资源补偿费人民币2万元,并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人小巍当庭缴纳资源补偿费人民币2万元,并承诺在判决生效后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该案的成功办理,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利于警示教育社会大众增强法治观念,树立生态保护意识,维护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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