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加强电动自行车管控疏导
图片由市交警支队提供
电动自行车强制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8年5月发布,今年4月15日起,新规将在绵阳市开始实行。超标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骑行电动自行车是否需要考取驾驶证?就市民关心的系列问题,市交通警察支队进行详细解答。
■叶明贵记者刘晏男
新规焦点一明确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
据市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副所长杨栋介绍,为推进新标准实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管理,此次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调整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要求,意在维护大众出行安全。
杨栋介绍,“具体来讲,就是具备脚踏骑行能力、车型在质量上(含电池)小于55kg、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电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的电动自行车即是符合‘新规’的。”
新规焦点二4月15日之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须在10月15日前到车管所上户
杨栋告诉记者,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下发的实施意见,以及四川省政府颁布的《非机动车管理规定》,按照新标准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市民关心新标准实施后,在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可不可以办理上户业务。”
对此,杨栋表示,根据四川省发布的实施意见,对市民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未登记注册的,应当在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10月15日(含)以后,严禁为未获CCC认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目前,绵阳市各交警大队车管所均可办理上户业务。”杨栋说。
新规焦点三4月15日后购买超标电动车,不再上户
为进一步落实新规,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也是一项重要工作。记者采访获悉,根据四川省发布的实施意见,4月15日新标准实施后,不允许再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值得注意的是,4月15日以后市民若购买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将不会办理登记上户业务。
新规焦点四过渡期内,骑超标电动车不需考驾照
新标准实施后,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上路行驶,需要办理驾驶证吗?对此问题,杨栋解答说,根据四川省发布的实施意见,4月15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后可以上路行驶。省级管理部门正在调研制定上路行驶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将不允许未上户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在过渡期内,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
新规焦点五交警将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
据了解,根据四川省发布的实施意见,新标准实施后,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城区各主要路口、电动自行车通行集中路段的警力部署,加强交通高峰时段管控疏导,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鼓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对违规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学促管”“学罚结合”,以此推动形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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