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桥臻)昨(1)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本月起,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27种慢性病申报认定开始,6月份结束。城镇职工单病种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两种及以上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城乡居民单病种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两种及以上每人每年不超过800元。
据了解,凡是绵阳市基本医疗参保人员,所患疾病符合绵阳市基本医疗门诊慢性病范围的,可将申报资料交给单位或者社区的经办人员。参保单位或社区经办人将收集的资料统一报送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门诊慢性病受理窗口办理申报认定。
认定通过后,城镇职工符合门诊慢性病诊疗范围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在门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先使用当年本人个人账户。已划拨个人账户金额用尽后,再由统筹基金按70%支付;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诊疗范围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由统筹基金按70%支付。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申请需要上交两份《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表》,门诊病情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出院证明、一年以上五年以内诊治的检查单、化验单、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由于门诊慢性病病种差异较大,病情资料提供稍有差异,具体的认定标准可登录绵阳市医保局官网,下载查阅《绵阳市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2018版)》(绵人社办〔2018〕106号)文件。此外,所有申报提供的资料不退还,参保人员在递交申报资料的时候可将资料及时备份留存。
符合申报的门诊慢性病
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结核病、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肾病综合症,以上4种门诊慢性病2年有效。1型和2型糖尿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压Ⅱ期以上(合并有心、脑、肾损害)、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帕金森病、银屑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以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病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为第一诊断的患者,慢性白血病(非放化疗)、各种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心脏换瓣术后、心脏安置永久性起搏器术后、风湿性心脏瓣膜病、类风湿关节炎、癫病、肝硬化失代偿期(酒精性肝硬化不纳入)、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自身免疫性肝炎、肝豆状核变性、阿兹海默病等23种门诊慢性病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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