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怡 刘聪 赵银熙)用低价药替换高价药,或刻意减少药品用量,以此骗取巨额国家医疗保险基金。由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绵阳天诚医院骗取国家医疗保险金一案,日前由涪城区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一审当庭依法宣判,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15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自2013年以来,被告人苏某某、吴某某授意和安排天诚医院住院部的医生在医疗系统中给病人开具能在医保基金报销的高价格药品电子处方,医护人员在实际用药过程中用功能类似的低价药品替换电子处方上的高价药品或者减少对病人的用药量,以此形成差价后由住院部护士将电子处方上的高价药品在电脑上进行点击计费并将电子处方上传社保部门的医疗报销系统,将病人资料、电子处方上的药品计费清单等资料上报至社保局进行报销,骗取国家医疗保险金600余万元。
涪城区法院近日开庭公开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天诚医院法定代表人苏某某、天诚医院总经理吴某某等7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15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追缴被骗取的国家医疗保险金600余万元。
新闻推荐
关于沈家坝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绵公交〔2018〕173号
因游仙区沈家坝雨污泵站进水通道改造工程施工需要,决定对游仙区沈家坝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绵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绵阳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